今日头条“二跳广告”后续:被责令整改并处罚94万余元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1168

自3月29日央视财经曝光“今日头条”发布虚假“二跳”广告后,“今日头条”随即回应,。

梅花网为你整理“二跳广告”的后续进展:

1.今日头条道歉:开除相关责任人,并即刻整改“二跳”广告

遭央视曝光后,今日头条凌晨发文,承认“二跳广告”是违法广告,撤下所有“二跳广告”并开除违规操作的相关员工。

2.,罚款94万余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近日对今日头条违规广告做出行政处罚,没收广告费共计234971.6元,并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罚款707914.8元。


3.,责令整改:

同期,,责令其立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全面清查库存节目,对网站上的低俗、暴力、血腥、色情、有害问题节目要立即下线;

2、停止新增视听节目上传账户,全面排查现有账户。对上传了违法违规有害节目的,要采取关停上传功能、永久封号等处理措施;

3、追究播出违法违规有害视听节目的网站审核人员、主管人员责任;

4、网站节目的上传总量和上线播出总量应立即调减至与网站审核管理力量相匹配的规模,确保未经审核的节目不得播出。,依法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

对此判罚,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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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今日头条”广告里的二跳玄机

3月29日,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新闻《“今日头条”广告里的二跳玄机》,,利用智能“二跳”技术发布虚假广告。


片长24分钟,梅花网为你总结以下内容:

什么是“二跳”广告?

“今日头条”南宁员工向央视记者说明了“二跳”广告的功能:从产品1的广告跳到产品2的广告,而产品2是违反《广告法》规定的虚假广告。


“今日头条”的“二跳”广告有哪些产品?

·产品类型

二跳广告多以保健、养生类产品为主,这些产品的资质不证、证照不齐,通常以“专家推荐/名医推荐”的形式出现在“二跳”广告中。


根据《广告法》第16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而其中的广告代言人则包括了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因此可以说,“今日头条”的“二跳”广告是虚假广告,欺骗用户。

·广告发布渠道/价格

“今日头条”根据用户地理位置定位,推送不同的广告。在二三线城市的广告推送较一线城市更容易出现“二跳”广告,这是因为二三线城市的广告审查力度较小。

央视记者以广告主的身份向“今日头条”四川分公司工作人员咨询“二跳”广告的发布价格,为100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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