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自出世以来,就顶着各种光环同时也搅起了各种话题。这一次,是一个央视某频道的评论员说它就应该被取缔,“以国家利益的名义”。然后这位评论员自己的看法,就被打上“央视”的标签,掀起了一阵“围剿余额宝”和“围剿评论员”腥风血雨。
本来,以阿里巴巴危机公关的能力,这事基本上就是个可以借以大肆炒作的“机”,而不是“危机”。阿里巴巴本来的危机公关能力是挺强大的,比如说上回“双十一”,天猫商城刷数据结果刷出了“1.5米大内裤”的糗事,天猫使的是“卖萌自黑”这一手段,黑大老板马云的数学不好,被称为“自黑式公关”之典范。但这次,在余额宝这个问题上,阿里巴巴的公关却是错了。
错在哪?就错在卖萌,而且还集体卖萌。评论员的文章出来之后,迅速在社会化媒体上激起了一阵风浪,阿里巴巴的公关团队反应也快,大周末得就祭出了一篇回应文字,通过支付宝的官方微博发了出来。问题就出在这篇文字上。这篇文字走的正是此前“大内裤事件”卖萌自黑的套路,黑的还是老板,说老板不顾员工死活下班之后一个电话要求微博小编就有人要取缔余额宝的事,写两句话回应下。然后小编在整个人都“森森滴不好了”的情况下,写出了一篇回应作文《记一个难忘的周末》。文中除了各种哭诉、各种卖萌之外,还是半生不熟地就评论员的质疑回应了几点。文字的角色设定就是一个阿里底层员工,文中称评论员“老师”,有大量新锐网络词汇和表达。单从文案的角度出发,这算是一篇比较成功,“萌出血”了的文字。然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自@阿里巴巴以下的一堆账号,包括@淘宝、@天猫、@余额宝,甚至合作的@天弘基金,都以进一步卖萌的形式转发了这篇文字。截至目前,这篇文字转发14000余次。
微博上,不卖萌耍宝就不叫“互联网思维”,怎么就错了呢?下面,我们来听听中国上市舆情中心某青年分析师的分析。
首先,是事件的性质,换个说法,即语境,按中学语文阅读理解的说法,叫上下文。卖萌也得先分清楚事情的性质啊,不能说你杀个人然后卖个萌就无罪释放吧?余额宝是个新兴的理财产品,是一类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代表性产品,金融,是一个相对严肃的范畴。而央视评论员质疑的是余额宝最核心的问题,这是一个专业性特别强的话题。人家义正词严地把问题抛了出来,你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再摆个剪刀手就算完了?
其次,是事件扩散的程度,扩散的方向。虽然话题只是央视一个评论员在其自己的个人博客上挑起,但在传播的过程中,此事已经被打上了“央视”的标签,而评论员本人,在某些特定的圈子之中,还是有点分量的,于是事件引发了从专业财经媒体到普通的八卦报纸的普遍关注,各种报道和解读是一篇接一篇。而评论员在看到各位讨论的热情之后,紧接着又祭出了第二篇博文,同时接受各种媒体的采访。事已至此,。
此时,无论你卖萌卖出多少公升的血,也只能淹没在众生的唾沫里。还是那个问题,这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都上升到国家利益这个层面了,你丫还嬉皮笑脸,媒体,尤其是有分量的专业财经媒体,也不好就你这个满口“你造吗”的回应做解读。结果就是,媒体报道的,都是人家评论员高大上的言论。更何况,你卖萌自黑这招用过一次了,没有了新鲜感,媒体也就见怪不怪,懒得关注。没有媒体帮你把声音放大,你卖萌再努力也“没人造”。
再来,在舆情扩散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事件中的各个利益相关方的角色,考虑到投资者,监管部门,专业财经媒体,这一大堆关系户之间的关系对等问题。所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上回内裤事件,起于微博,起于一个爱说鬼话的微博用户,那公关跟着说鬼话回击,这是一种关系对等。但这回事起一个平时就很严肃的财经评论员,说鬼话就跟人不对等了。公关也取势。阿里那篇回应文字,就满篇的鬼话,且是自贬身份,关系不对等,语言的分量就不对等。结果就好像一群大人看孩童自耍,笑听童言,如闻放屁。
总而言之,卖萌虽然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公关途径,但得天时地利人和。什么事情可以卖萌,什么人可以卖萌,什么时候可以卖萌,很讲究的。抠脚大汉杀人之后卖萌,终究难免判刑下狱这一正义的结果。
那么,余额宝这回的危机,该怎么解?
其实,我们可以看到,因为评论员的央视背景和激烈言辞,。基本上,,有个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人九成不赞成取缔,八成表示会加大投资。此外,还有一大票的“业内专家”都纷纷主动撰文为余额宝辩驳。对于余额宝来说,这就是“机”而不是“危”,本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才对。
,可虑者唯监管部门。因为另一边毕竟是央视评论员,又是以“国家利益”的名义,作为与央视同一阵营且代表国家利益的监管部门,不太可能旗帜鲜明地力挺你余额宝。但监管部门要的是一个态度,一个正经严肃的表态,要的是可以糊在门面上的官样文章,要的是可以让它们下台的铺了红地毯的台阶。所以,对于阿里来说,这次危机的解决方案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以公司的名义,通过官方的渠道,也发一篇义正词严的公告,,会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并表示由衷感谢云云,然后把定夺权推给现有的法律框架和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终究不会把你怎么样,更何况,:对市场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虽然阿里巴巴在集体卖萌之外,还是有个“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战略官”出来写了一篇相对严肃的文章,但毕竟还是个人观点,不是官方态度,更何况人轻言微,几可忽略不计。假如是马云或陆兆禧出来表个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