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2月30日报道:去年腾讯被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一事堪称年度热点事件,昨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
据平安贵阳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郑某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400余万元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刘某某、郑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对三人分别判处十二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曹某、刘某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此事还要追溯到2020年6月,媒体报道称腾讯请求查封老干妈1624万财产,称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几千万的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广告,但长期拖欠不支付款项,腾讯只能依法起诉。而被起诉的老干妈则回应称此事与自家无关,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进行任何商业合作,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