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揭有偿删帖内幕:黑公关QQ群近2000人分赃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379

在贴吧、论坛和微博里,常常可以看到有人发出“有偿删帖”的小广告,这些人被网友称之为“水军”或是“黑公关”。他们是如何接活的,又是如何删帖、赚取怎样的利润呢?

、通过勾结网络管理员或者找黑客攻击网站后台删帖,从而获取巨额暴利的犯罪团伙。目前,警方已查明全国22个省市,近2000人涉案,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

办案民警透露,有的“黑公关”一天盈利数万元,在短短4年内赚了近800万元;有的“黑公关”一夜暴富,买奔驰购豪车。

蕲春警方今日对外披露了此案详情。

全国22个省市近2000人涉案

,打开该团伙的删过的一个某地官员贪腐的网贴地址,某论坛的网址打开后显示“对不起,您没有权限查看该内容!”

“这就是成功删除后的效果,按照行情这个帖子得至少4000元。。

办案民警介绍,该案源自江苏南京警方通报。2014年11月26日,南京警方转来线索,称在蕲春有几名年轻男子组团,以非法帮人删帖获取暴利,其中以蕲春人余某为首,涉案金额在千万元以上。

“最开始,我们也不相信能赚这么多!”办案民警介绍,接到线索后,,要求着力侦办此案。

办案民警随后对余某、丁某、张某等人进行布控,并对他们的银行账户进行清查,发现这些人的账户中有大量不明来源的资金,有重大的犯罪嫌疑。

2014年12月11日,。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余某等人在群上接活派活,按照小网站网贴600元一次、知名网站4000元一次的价格帮人删帖。

掌握了相关证据后,今年1月17日,民警在蕲春街头将以余某为首的4人抓获,在其住所找到了使用过的电脑,并找到了其中的账本和交易记录。

通过进一步调查,蕲春警方发现余某等人仅是“危机公关”QQ群的一分子,该群是这些“黑公关”的大本营,涉及全国22个省市的近2000余人。

办案民警介绍,在该群里,这些“删帖中介”接到事主删帖的活以后,找黑客或者网络管理员、版主帮其删帖,删帖成功后由“网络公关”分发钱财。

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此案涉及非法经营额达5千万元以上。目前,警方已将余某等10人抓捕归案,已上网追逃5人。

虚拟世界的“三级制度”

在“删帖公关”的世界里,只有网名和交易,而没有感情。

办案民警介绍,“网络公关”QQ群里有三种角色,也称为“三级制度”:分别是“网络公关”、“删帖中介”和“管理员”。

“网络公关”是上家,他们往往从事主,或者其他网络公关那里接到删帖的活,然后在群里抛出负面新闻的网贴以及链接,随后会问“有人接活吗?”。

“删贴中介”是接活的,只要这个帖子是能删,随后就会与“网络公关”私聊,双方谈妥价格后交换支付宝帐号。

在这个群里的最末的层级,是“管理员”,这部分人要么是网站的管理人员、网络论坛的版主,要么是掌握计算机技术的电脑黑客。“删帖中介”从“网络公关”手中接到活以后就找到“管理员”,要求对方帮助删帖,成功后给对方相应的费用。

办案民警介绍,“网络公关”一般是某些网络公关公司,而此次重点打击的就是这个组织的第二级“删贴中介”。

“一笔交易完成后,管理员会立即删除删帖中介的联系方式,并不再联系。管理员此举是为了增加自身的安全性,以防删帖的证据被对方掌握。”办案民警指出。

县级领导一天花3万删帖

在警方取获的犯罪嫌疑人的删帖资料中,有类似“官员包养情妇,为其写下保证书”的桃色新闻;有“全国最牛检察长豪车、豪房”的涉及贪腐官员的网贴。

在清查犯罪嫌疑人的电脑文件时,办案民警还发现了一份“山西某县县委书记”的Excel文档,打开文档一看,竟是山西某县领导的删帖记录。

警方透露,这份备注为2013年2月13日的文档中,有多达52条删帖记录,每条上明确写有删帖网络地址和价目,每条删帖价格在300元到2000元不等,网络地址不乏有天涯论坛、新浪博客、网易博客等知名网站,52条删贴记录,合计金额总价在3万8千多元。

办案民警介绍,负面新闻或者网贴发出后,当事人或相关人士,就会通过当地网络达人,或者网上活跃的“公关公司”希望他们帮忙摆平此事,随后这些网络公关就将这些活发到“网络公关”的QQ群里。

“删帖中介”是按照网站类型和帖子类型来收费的。“中央级的网站、知名网站收费要贵一些,一般报价在1000-4000元左右,而不知名的小网站上的帖子,价格在100元到600元之间,有时后删帖中介还会给出团购价、包干价。”办案民警透露。

而这些删帖中介接到活以后,按照二八分成,将八成分给帮忙删帖的电脑黑客以及网站管理员。电脑黑客接到活后,会运用黑客技术攻击网站的后台,攻破后进入网络后台删除或者屏蔽帖子。而网络管理员则更加容易,直接利用手中的权限,将这些帖子删除和屏蔽。

网络管理员或者黑客删帖后,首先由网络公关将钱打给删帖中介,删帖中介扣除自己的二成后,将钱打给电脑黑客以及网络管理员,

“他们都不用银行转账,都走支付宝交易,规避了风险。”骆中胜说。

本案犯罪嫌疑人、26岁的余某,仅有高中学历,但酷爱电脑技术。从2011年在网络上接活,余某以黑客技术帮人删帖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到案发时止通过帮人删帖共获利780多万元,其买了辆奔驰车,在蕲春县漕河镇最繁华的地段购买了一处豪宅。

余某交代,用他的黑客技术,近八成的网络后台都能攻破。

拿人钱财替人删帖是违法犯罪

骆中胜介绍,2013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简称两高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删帖定为非法经营罪。

根据司法解释,犯罪嫌疑人只要涉案金额超过5万元就能立案,一旦罪名成立且涉案金额在25万元以上,。

“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实际上‘拿人钱财、替人删帖’的非法行为已收敛不少。”他说,但这样的严厉打击,仍有不少人挺而走险,而有的人则并不认为其犯法,李某承认自己替人删帖,但认为其是“帮人忙”、打政策的擦边球。

办案民警也表示,侦破此案的过程中遭遇不少难题,一方面是由于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很难固定证据;另外由于少数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在搜集网络公司的犯罪行为时,遇到了巨大的阻碍。

蕲春侦破的删帖谋利的非法经营案中,警方所查处的都是“删帖中介”,而执行删帖的“网络管理员”和“黑客”由谁管?他们又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按照我国法律“网络管理员”和黑客收钱,帮助删帖的行为实际上也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的共犯,但在公安机关在打击过程中,往往难以取证,因此难以对其进行惩处;但是如果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