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推行两周,来看看科技圈那些新变化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589

《新广告法》自从9月1日正式推行以来已有两周时间。这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堪称“史上最严”的处罚尺度震动了整个广告圈。两周以来,“新广告法后美工猝死27人”等耸人听闻的消息不断,虽说只是玩笑,但也足以说明此次《新广告法》威力之强。

《新广告法》在科技圈引发了一股轩然大波,也在广告圈引发了诸多争议。《新广告法》带来的新变化,值得所有人细细品味和思考。

全面解读《新广告法》的六大禁区

1、10岁以下儿童不得做代言

近些年来,随着《爸爸去哪儿》等真人秀节目的走红,萌娃代言广告的案例愈来愈多。然而按照《新广告法》规定,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将属于违法。然而儿童不能作代言人只是意味着并不意味着“儿童不能作代言人”,并不意味着“儿童不能做广告”,儿童依旧可以出现在广告画面中进行表演。

所以我们依旧可以在芒果台《爸爸去哪儿3》片头广告中看到刘烨为伊利牛奶代言的广告,“傻白甜”的刘诺一依旧跟随在爸爸身边,和奶牛一起一块玩耍。

2、明星自己不用不得代言

明星自己不用不得代言,这意味着,明星等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也就是说,阳光帅气的男星苏志燮不能再代言女性内衣品牌。我们脑洞大开一下,唐国强老师今后为蓝翔代言是不是也应该乖乖接受培训领取毕业证?

3、互联网广告不能一键关闭可罚3万元

这次新《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者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4、没有专业数据的广告不得出现

“一节更比六节强”、“一晚只需一度电”等广告曾经品频频出现在电视之上,然而如今这种广告如若无研究数据支撑将不得存在。

5、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不许代言

曾经明星代言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事件频发。赵本山老师曾经代言的蚁力神、范冰冰曾经代言的减肥药......今后此类广告将不得出现。

6、极限用语处罚二十万元起步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今后此类广告不得出现。

《新广告法》带来的那些痛与乐

《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带来了诸多新变化。商家纷纷更换广告语,职业打假人则如问到了血腥味一般兴奋,围观群众则是板上小板凳一边看热闹。《新广告法》的实施,严肃之余,更带来了全民娱乐的效果。

推行两周,小米魅族最受伤?

此次《新广告法》推行以来,影响最大的可谓是手机圈。全球最快的智能手机、全球独家首发、东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机、全球首款千元指纹手机等说法不绝如缕。罗永浩老师“东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机”被方舟子举报违反广告法实际上早已是前车之鉴。

经过这一次教训后,手机厂商纷纷在《新广告法》实施前夕更换广告语。以魅族为例,魅族科技官博对自己官网产品介绍调侃了一番,例如MX4 Pro的“全球首款按压指纹识别安卓手机”,按照新广告法要把“首款”一词换掉,变成为“没人做过的按压指纹识别安卓手机”。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笔者在查阅魅族官网时发现,Flyme宣传语依旧包含“极致”一词。

小米虽然吸取教训,将红米Note2原本的的广告语“千元旗舰,青春首选”被改为了“千元旗舰,青春优选”,但在《新广告法》推行第二天就迎来了麻烦。

9月2日,。谭文胜表示,小米Note在宣传中使用“屏幕之王”、“世界一流”、“最低”等词汇,他认为“以上种种最终导致消费者在选购手机产品时非常容易被夸大、虚假的广告语误导”。目前,。

新广告法养肥职业打假人?

据亿邦动力网报道称,新广告法养肥了一批职业打假人。“打假人”通知企业违反广告法后,表示如果企业不向自己交钱,就进行举报,“所谓“职业打假人”并不是在打假,其不向工商部门举报,亦不是提醒违反广告法的企业修改广告内容,而是抓住所谓的企业的“把柄”,进行纯粹的勒索。不少企业在没弄清具体规则的情况下,出于某种考虑,可能会屈服于打假人。”

实际上,已有不少职业打假QQ群中,“打假师”分分跃跃欲试。网上甚至盛传一份对付“职业打假人”的方案,流程如下:

首先,商家给电商平台写免责函,平台免责后,;然后,,拖延3个月;,在30日或90日内要求复议;最后进入无线循环的申诉拖延中,变向和“打假人”对着干,让其放弃。

然而,亿邦动力网采访律师后得知,这种利用规则限制对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提出不合法要求,本身其实已经是违法行为,如果勒索金额够高即构成犯罪。接到勒索后,企业配合勒索的行为其实相当于纵容犯罪。

“好到违反广告法”依旧违法

“好到违反广告法,好到打死不让说”,《新广告法》推行之初曾不少朋友如此出歪招支援文案狗。

《新广告法》推行第一天,笔者朋友圈曾看到一位媒体人这样调侃更换广告语的行为:

《新广告法》出台后,《第一财经日报》更名《财经日报》;乐视超级手机、乐视超级电视更名乐视非普通手机、乐视不二电视;自媒体人万能的大叔、万能的大熊,更名大叔、大熊,组成熊叔叔组合;中国中央电视台,更名非国外非边缘电视台......

一家手机广告商的广告写“手机好到违反广告法,款式帅到没朋友,价格优惠到不让说,再写我就违规了”。对此《新闻晨报》报道称,,用"好到违反广告法"做广告依旧涉嫌违法。

实际上,这种歪招依旧有不少科技企业冒死使用。乐视超级手机曾使用“除了旧广告法的违禁词,没有语言能形容这款手机的好”;海信空调曾使用“口碑赞到没法说,品质好到没对手,荣誉拿到手都软,再写我就违规了”;而魅蓝Note2在苏宁818手机节用上了“单品销量比亚军高”这样的广告语;看准网则使用“抱歉,您的输入违反新广告法要求,请删除敏感词重新查询”来避嫌。

《新广告法》的得与失,从广告之父奥格威谈起

广告之父、奥美广告公司创始人大卫·奥格威曾经将他对广告以及整个行业的睿智见解形诸文字,著成了所有广告人的圣经——《一个广告人的自白》。

《一个广告人的自白》是教科书一般的存在,然而中有这样一句话:

“其他会产生良好效果的字眼是:最新到货、重大发展、改进、惊人、轰动一时、了不起、划时代、令人叹为观止、奇迹、魔力、奉献、快捷、简易、需求、挑战、奉劝、实情、比较、廉价、从速、最后机会等等”。

回看这部广告人的《圣经》,其中不少措辞竟然也违反了《新广告法》。以致于有广告人如此哀叹称:

他提出了广告界诸多基本法则,现在听来依然振聋发聩。53年过去了,他提出的那些基本法则却被禁止了,真是莫大的讽刺。

虽然这位广告人的观点不无道理,但在笔者看来,大卫·奥格威诞生之初也一定没有想到,如今的广告圈会成如今一片狼藉的局面。虚假广告充斥、肆意浮夸横行已经严重影响了如今广告行业的发展。

《新广告法》的推出,一定是一件利好。一方面,《新广告法》能够全面整顿广告市场,消除浮夸虚假等乱象,更能够塑造全新的广告市场生态,给消费者、给市场一个干净的环境。

《新广告法》的目的不是消灭广告,《新广告法》是为了让消费者在看到广告二字时,联想起的不是虚假和欺骗,而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走心服务。

或许,这才是大卫·奥格威心目中广告的真正要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