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的创新和实效价值兑现

观点 2018-11-02 12:08:23 阅读339

     2006年,有业界人士称之为是中国新媒体发展的“元年”,尤其是江南春的分众在资本市场和国内广告市场取得的巨大成功,以及由此引发的新媒体投资热和财富集聚效应,使得中国的新媒体的发展呈现出空前繁荣的局面。而在广告主层面,那些琳琅满目的冠之以“创新”美丽光环的新媒体的纷纷涌现,正在一定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改变着广大广告主的投放习惯和投放预算分配。据2006年底中国传媒大学广告主研究所发布的广告主新媒体投放趋势调查报告显示,被访企业投放在新媒体的广告费用占广告费总额的21%,仅次于家庭电视广告费,名列第二,高于报纸和传统户外领域;有56.8%的被访企业预计在2007年将进一步提高对新媒体领域的广告投放额度,另有34.1%的企业将维持目前对新媒体的广告投入水平;与此同时,被访企业预计2007年在电视、传统户外和报纸三大媒体上的费用分配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应该说,VC是中国新媒体发展大潮的“鼓动者”,起到了强大的推波助澜作用。没有VC,就没有近年来中国新媒体的大发展,事实上,VC在新媒体行业的介入也的确在客观上大大促进了中国新媒体的发展。有统计显示,2006年全年中国至少有两位数的新媒体公司获得了VC;VC06年1-11月在国内总投资17亿美元,而其在中国新媒体领域就投资了3亿美元。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中国的新媒体“史无前例”地成为了“资本”的乐园,在新媒体的几乎全部领域,我们都能发现VC的影子。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年IT狂热的影子似乎在新媒体领域重现了!

    毋庸讳言,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任何一种新媒体的单体绝对份额都无法超越传统电视和报纸广告,但这丝毫不会影响到新媒体将继续以较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高得多的年增长速率高速增长,新媒体的这种相对优势将使得传统媒体的原有市场份额部分被蚕食,而整体广告市场的年增长部分也主要将会由新媒体来“瓜分”——所有这一切,可能最关键的,还要依赖于中国的新媒体能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和切实兑现其实效价值。
    我们知道,媒体作为一种信息载体,“新”是相对“旧”而言的。任何一种新出现的信息载体,当其自身形成一定规模,受众达到一定数量,它就可以称为“新媒体”。时下我们所说的新媒体,不外乎两类:

      一是基于技术的进步而出现的新媒体类型,如IPTV、数字电视、手机电视、蓝牙、网络等;
       二是已经存在的媒体,由于营销理念的变革而出现的类型,如楼宇电视、车载电视等。

     所以,我们说,所谓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继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新媒体同时也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和受众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我们可以看到,在今天的新的传播环境中,一切与消费者的生活形态紧密相关的媒体载具,都有可能成为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在市场细分的影响下,媒体传播也从以往的大众化媒介传播向细分传播媒介的趋势转变,营销和广告越来越追求“精准”、“直击”,社会价值体系和消费模式的“碎片化”,导致受众的分化,构成了许许多多受众群落“碎片”。为此,要真正实现实效传播,就必须重视每一细分的个性化受众族群的特征,以及每一个单一消费者的个性和心理需求。体现在新媒体的创新层面,就是在媒体形式、内容、技术等的创新的同时,必须在商业运营模式、传播理念和营销概念上有真正的创新,围绕目标受众群,瞄准市场动态,通过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来兑现新媒体的实效价值。

    但是,对今天的新媒体而言,可能在追求创新的同时,必须时刻警惕和反省是不是存在“创新过度”的问题?因为,我们已经在市场环节听到和看到了来自直接受众的对相关新媒体的排斥和拒绝,这种针对新媒体的“不和谐声音”,究其原因,我想,就是我们在推出和运作一个新媒体的时候,往往过于从“自我”出发,而不是从受众角度出发,从而使今天的一些新媒体,确有“过度创新”之嫌,干扰和影响了一部分受众的正常工作生活习惯和规律。创新本是新媒体的一大特点,但创新绝不能脱离市场,更不能无视受众的感受和认同。今天的时代,是媒体“爆炸”的时代,我们在欢欣鼓舞于新媒体的春天到来的时候,往往会在“本我”上无限膨胀,按照“本我”的认识和观点去观照和代替受众的感受,这其实是有违传播的基本原理的。一切从受众角度出发,应该是新媒体创新的一个基本准则,遗憾的是,在今天的新媒体领域,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些新媒体正在离受众渐行渐远,成了新媒体人的“自娱自乐”,如此发展,难怪会招致受众那么多的反感和排斥,更枉谈实现其价值了。

    任何媒体创新,其出发点毫无疑问是为了实效广告传播效果,也同时使广告主不浪费其预算,精准投放,精细花费,精准效果。而这一切最终都会落在受众的身上,广告是否真正有效,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只有受众掏了钱才算。好的创意和创新,其结果必须是愉悦的,因此无论是在媒体环节、创新环节还是呈现环节,必须真正站在受众角度去考虑问题,去实现创意和创新。所以,利用高度吸引受众眼球的创新内容,借助于可能带来颠覆性革命的创新高新技术,构建一种成熟和实效的商业运作模式,打造为目标受众认同的创新商业概念,再加上专注于某个领域深度拓展受众,并形成差异性专业化精准的传播通路渠道,应该是今后新媒体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

        这里,以当前户外广告市场上新出现的中国快告(中国社区深度营销媒体网)为例,该新媒体是“2006年最具投资价值十大新媒体”之一,是一种集多种媒体形式于一身的,包括灯箱(橱窗)、电子导购屏(LED网络GPRS发布)、广播广告及配合社区深度营销活动支持的户外新媒体,主要设立于全国各大中城市的中高档小区的出入口位置,总媒体数量12.8万个,有效覆盖全国近两亿目标人群,是目前中国户外广告市场上最新且唯一的创新型户外媒体形式,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快捷更新——迅速直达目标受众群,其独有的快速反应系统,可在数分钟内快速发布和传递客户资讯信息。
精准覆盖——直击城市中高收入家庭,并可根据收入/地点/时段等细分。
互动参与——彰显互动新理念,B2C或C2C,是企业和受众皆可参与的平台。
灵活投放——投放时段随意配,甚至可以按天为广告主发布广告(信息)。

     中国快告首倡创新的“商家社区营销圈”概念,所谓商家社区营销圈,就是在企业或广告主的销售地点的地域范围内(一般是5公里商圈),形成的一个聚集了大量目标消费群的圈层,而这个圈层就是由若干个居民小区构成的,这一受众族群将最直接地产生产品销量。商家社区营销圈突出了终端营销的力量,直达“终极”终端——城市中高档小区,通过安康快告社区媒体网络传播,更为有效的将各种信息点植入目标受众的心中,通过群体传播、口碑营销、关系影响等方式来直接带动产品或服务的实效销售。
     我们知道,生活圈营销是以消费者为中心通过在消费者各个生活轨迹点层面上进行沟通来达到最大的企业经营效果。而商家社区营销圈则是以企业或广告主为中心借助社区媒体进行群体传播、关系营销。两者具有不同的特点:

     一、沟通方式:生活圈营销是以消费者为中心,围绕在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地点进行媒体投放。商家社区营销圈则是以企业或广告主为中心,通过中国快告社区媒体来传播各种与受众工作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

    二、营销手段:生活圈营销是一种“推”的营销手段,主要通过广告的大量投放提升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而商家社区营销圈是一种“拉”的营销手段,通过安康快高社区媒体、公关活动拉近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建立起两者之间良好的沟通关系。从中可以看到,生活圈营销是在销售终端用一种推的方式来促成消费者购买,这种宣传方式可以有效作用于已经具有购买意向的消费者;而商家社区营销圈则是在源头——各个小区内运用中国快告社区媒体传达产品或服务的信息,直接在源头上刺激消费,这种“拉”的方式可以同时有效作用于没有购买意向和已有购买意向的消费者群,从而最大程度地融合了生活圈营销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商家社区营销圈”创新概念和“中国快告”创新媒体,从而无论是在市场、广告主还是目标受众领域都广受欢迎,其新媒体的实效价值也能得以真正地兑现。

        (作者邮箱:hawk1993[at]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