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IAMA的数据显示,2007年台湾网络广告规模估计达49.50亿新台币,较2006年成长33.87%。分为网站广告及关键词广告,网络广告规模约为33.56亿新台币,成长24.41%,而关键词广告约新台币15.94亿元的规模,大幅成长59.4%。网络广告占整体网络广告市场总额的67.8%,关键词广告占整体网络广告总额的32.2%。其中,网络广告指的是所有在网站媒体上以曝光计价,也就是CPM(Cost Per Mills,每千人成本)或固定时间计费等各种形式的网络广告;关键词广告则包含了搜寻营销广告及内容相关广告,以点击次数(Clicks)为计费基础的广告形式。而网站广告调查,则细分成「入口网站」和「垂直网站」,入口网站指一般大型入口网站,垂直网站则泛指,除了入口网站以外,具单一内容性的网站或小型综合网站。
预估2008年的状况,台湾网络广告规模将达到新台币59.86亿,成长幅度预估为20.92%。其中网站广告成长会趋缓,但关键词广告成长则会较显著,也会带动整体网络广告市场的成长。而未来网络广告的趋势,IAMA理事长,也是天空传媒营运长张志弘表示,台湾整体的广告市场是衰退,但是网络逆势成长,成长的幅度甚至优于美国,主要也因为美国网络市场相对成熟,台湾市场仍在成长中。有几个趋势可以观察,就是关键词广告的出现,未来影音和参与式广告会是发展重点。
IAMA常务理事,台湾微软MSN副总林燕表示,影音广告,可分成是影音网站上的广告,或是影音内容形式的广告,其实全球影音广告的形式都还没有发展出固定模式。无论广告形式怎么变化,如何让网友可以停留、互动和参与才是追求的目标。网络的优势在于提供使用者更深的信息,提供更好的平台让广告主做整合性的营销,把每分预算都可以花在接触更精准的对象。
张志弘表示,很多传统广告主也开始投资网络广告,因为当网络这个媒体规模大到一定的程度,就无法让市场忽略这媒体的存在,同时也会吃掉其它媒体的广告收入。而进入WEB 2.0开始,网络广告不再只是Push消费者,而是Pull消费者,更好的状态让消费者为品牌主动宣传。简言之,无论广告主、媒体或网络业者,大家都在寻找更有效的广告模式,用多元化的方式接触消费者。
林燕则分享,在全球市场看到的网络趋势,一般来说,目前网络上的影音广告还是着重赞助的型式,还没有「文件购」的模式出现。目前MSN也有网站上的影音广告出现,还没有出现使用影音内容形式的广告。就台湾市场而言,广告主很能接受新形式的广告型态,希望网络业者可以多一点新鲜感的提案,每年总是要淘汰一些旧的广告型式。而且,台湾的广告主对网络媒体的要求比较希望提供total solution(全套解决方案),从概念、制作、呈现到媒体曝光,但因为台湾微软主要还是经营媒体平台,所以无法参与制作,目前也在观察台湾的需求。
另外,台湾广告主对文字广告的需求也比较高,例如,台湾MSN窗口下有默默出现的一行广告文字,虽然台湾MSN用户,和全球其它国家比较起来不多,约700万人,但是那一行广告的销售业绩,可以排上全球前三名,可见这条文字广告在台湾的热门程度。台湾市场竞争激烈,因此,广告主非常强调投资报酬率和广告效益,因为网络广告可以更精准的提出追踪报告,相对的,很多广告主也会拿这些报告数字来要求成效,但她也强调网络广告的效益应该看设定的目的,是品牌形象,或曝光,则会有不同的评估标准。未来,因为台湾市场会更走向销售导向,因此对讲求精准的网络媒体而言,是值得发展的机会。
作者 :庄守禾
文章来自台湾最具影响力的行销人指南《动脑》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