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日与北京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就深圳机场户外40项广告媒体在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签订了《广告经营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自2008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北京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主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进入内地机场广告业已有10余年,目前已获得了昆明、郑州、海口机场的全部媒体经营权,同时还获得首都机场、上海、深圳、成都、西安机场部分媒体资源的经营权,拥有一定数量较稳定的各类广告客户,销售能力较强,且公司经营相对稳健。该公司近年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2005年为2.05亿元,同比增长27%,2006年为2.59亿元,同比增长26%;2006年销售毛利达到5800万元,比同期增长68%,毛利率为22%,比2005年增长5个百分点。2006年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31%,比2005年增长5个百分比。
雅仕维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与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的广告合同金额分别为:423.68万、613.27万元、433.87万元。
合同显示,雅仕维在合同期内向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支付的广告费总额为人民币235,400,775.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