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年内20层以上户外广告将受清理

观点 2018-11-02 12:08:23 阅读359

今年起至2009年的3年时间内,上海市将全面清理严格控制区、城市高架周边以及建筑物20层(60米)以上部位等区域的户外广告和非广告设施,约111处的213块户外广告及非广告设施将被拆除;人行道及人行道上所设各类公共设施,今后不得发布商业广告。同时,本市将重点清除世博会场馆周边道路上架空线造成的“黑色污染”,约有7000余根公里的架空线将被移入地下,周边道路的空间面貌将得到显著改善,视觉更加开阔,环境更优美。这是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昨天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的。
  
矗立在南京西路、江宁路路口上方的“爱立信”广告牌被要求在今年12月进行拆除,而高挂在福州路上海书城大楼上的“上海书城”非广告设施也将于明年年底消失……记者获悉,整治期间的广告牌及非广告牌拆除对象及期限已经被一一明确,这些拆除点部分位于延安路、南京路、淮海路以及浦东等区域。市建设交通委表示,对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代为拆除或强 制拆除。同时,设于路口和3米以下人行道的户外广告及非广告设施也将被拆除。
   
在对户外广告及非广告设施进行清理的同时,上海市同时推出“迎世博架空线入地三年整治行动计划”。从今年起到2009年,约330公里道路上的架空线“黑色污染”将被清除,清除对象主要位于中心城内主次干道、景观区域及世博会场馆周边道路上。届时,约有7000余根公里的架空线将被移入地下,架空线入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涉及14个区125条道路,长度约330余公里,整治行动将于2009年结束。市规划局今后在审批新建道路规划时,将明确不得新建架空线。市交通局也将加快研究本市电车线网的发展规划布局。

整治内容:

  • ,黄浦江两岸景观区域,延安高架、南北高架和内环高架沿线等区域,其新增设的户外广告将限期拆除,并不得增设新的户外广告设施。
    区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总体规划未实施前,不得增设户外广告及非广告设施。
    规划部门在编制规划时,被要求明确建筑物20层(60米)及以上部位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及非广告设施。
    公共公益确需保留的公交候车亭、公交电子站牌、电话亭等设施上的广告,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他一律到期拆除。
  • 户外广告内容对不宜在特定区域或公共场所高密度发布的生殖医疗、改善性功能、性传播疾病、殡葬服务、女性丰胸美乳以及女性卫生用品等商品及服务类广告,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发布这些广告将受到严格控制,其他区域也将控制发布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