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大师John Battelle上周写了一篇非常有思想的
在广告分类的传统思维中,搜索广告是界限分明的,而且在CPC中扎下根基,很容易被认为是直接反应(DR),而品牌广告的主要目标是影响力和创作需求。
直至最近,多数的广告代理公司将搜索(SEM,SEO)结合其直接反应的功能作为整个计划的一小部分。而另一方面,品牌是那些很酷的孩子为获奖所做,为了让品牌更加令人信服。
听着很耳熟吧?Battelle接着讲述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需要将隔在两者之间的墙拆除,以及两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相互影响的:
在线广告的历史分三个时代。第一个时代是1995-2000年,这个时期被品牌广告所占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很多都不成功。第二个时代主要是直接反应广告-搜索和黄页的兴起导致。第三个时代,也就是我们所在的这个时代,是前两个时代的叠加,如果你看了搜索所代表的在线广告投入的比例,你就知道我的意思了:仅搜索广告一项占据40%,然后是展示广告+富媒体广告占30%,分类广告占18%。
他指出,广告商对他们的品牌广告(无论线上线下),搜索数量以及这些搜索所带来的销售都有很强的关联度。
但是他们也注意到了一些别的: 那就是当人们搜索的时候,品牌广告无法控制如此多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又反应了世界对这个品牌的看法。简短说,在互联网上很多的交流是行销人员很难“控制”的,但是这也影响着品牌的印象,考虑和表现。
看看他搜索“三菱Lancer Evolution”的结果:在Google所列出的搜索结果中,绝大多数都是谈论这款车的,远远超出了三菱公司的网站。
在大的传媒公司,这种“谈论媒体”有时候会被称作“消费者声音监测”,“数字影响力”或者“互联网口碑营销”无论叫什么,在PR方面都能掌控吗?对我来说,拆分在今时今日并不合适,因为搜索与品牌已经相互融入了,而且消费者的声音越来越对品牌产生影响以及对消费者在搜索时进行购买的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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