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国内做广告不容易啊,各种广告法各种约束,宝宝心里苦……
不过也先别急着羡慕歪果仁,国外广告人最近的日子也苦着呢↓↓↓
近期随着里约奥运会的召开,国外不少广告人都摩拳擦掌准备在Facebook,Twitter等大平台上一展身手,大力推进品牌营销。然而,就在他们跃跃欲试之时,坏消息来了--
美国奥林匹克协会(USOC)发布了这么一条公告:
奥运期间,非官方新闻媒体或机构不得通过在Facebook,Twitter,Instagram等社交平台上随意散布相关信息来提高自身品牌知名度、招揽生意或以奥运为名要求募捐。另外,任何非媒体商业机构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在公司网站或社媒上使用USOC的商标。
USOC所持有的官方商标
看到这个消息,歪果仁都方了……神马鬼?这么说来还不能在社媒上说话了?!!掀桌!
先别激动,USOC随后又补上了说明:普通群众和官方媒体还是可以尽情讨论赛事的……
然而,群众提起的心刚刚放下一点儿,USOC又针对非官方机构公布了一大串"不准"↓↓↓
1.不准使用奥运会官方Logo。
2.不准使用"奥运会"、"美国队"、"亚运会"、"泛美区(以美国为主导的南北美联合区域)、"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等USOC专属词汇,或自行组合这些词汇。
3.不准在社媒上提到与奥运会举办地点相关的词汇,如"通往里约/东京/韩国平昌之路"、"2016里约奥运会"、"2018平昌奥运会"、或"2020东京奥运会"。
4.不准随意拆分或组合"Olympic",如"Chicagolympics","Radiolympics"等词。
5.不准使用含有USOC专有词的标签,如"#美国队#"或"#2016里约奥运会#"。
6.不准随意转发、分享奥运会官方账号发布的信息。
7.不准随意发布个人在奥运会现场拍摄的照片。
8.不准在社媒上或品牌广告中提到奥运会运动员。
9.不准在社媒上发布奥运会的比赛结果。
10.不准在社媒上祝运动员好运。
梅小花看完后整个人都被雷焦了……最后一条"不准在社媒上祝运动员好运"是神马鬼……(哭)
这年头,天下广告人都不容易啊!
广告人,且行且珍惜。
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