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奥美离奇广告纠纷

观点 2018-11-02 12:08:23 阅读319

霍金同志猜测,黑洞是死亡恒星的剩余物,密度超大,吸纳一切,光也无法逃逸。

最近引起关注的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和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奔”)纠纷,不仅旷日持久,又有离奇的原告、被告的角色互换。

两大国际知名企业,何以同时沦陷到一场闹剧,是不是遭遇了类似黑洞的巨大的吸附力量?

2004年5月,原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北奔”前身)与奥美(群邑)签订了媒体代理协议。2005年12月,奥美以北奔拖欠其广告费用为名,诉至北京二中院。最终,北奔被判支付媒介购买费用645万元。

,发现奥美254万余元媒体款额和额外18万余元佣金没有票据,无法认定。北奔遂就此起诉至北京一中院,认为按照1100.5万元,没有票证为254万元的比例,已付款2945.5万元中应有580万元的不实部分,应由奥美赔偿。。

至此,这起汽车公司与其代理广告公司之间的纠纷第一案看似划上了一个句号。

但对于奥美和北奔之外的旁观者而言,254万元还是580万元的款项并不重要,究竟被哪个“黑洞”吸附才是问题的根节所在。

如果试图对黑洞探底,首先要重温此案中的相关细节:

其一,奥美本是全球企业,纵然群邑只是挂在奥美下的分公司,想来还是会有已经成熟的内部法律体系,提起起诉伊始,事先厘清公司帐目当是第一步骤,恐不至信口造假。因此,1100.5万元欠款想必不是空穴来风;

其二,被北奔诉至一中院后,,但奥美却拒绝。为何不愿出示自己举证的素材,究竟有何难言之隐?

其三,对于北京一中院的判决,奥美(群邑)并不认同,正在考虑采用法律手段进行回应。

奥美此次的行为在外界看来,相当之古怪——拒绝审计和不认同判决,折射出它的矛盾态度,既要掩藏秘密,又要争取利益。

这种“古怪”恰好向外界折射了“黑洞”的存在。

一些谙熟中国汽车广告公关行业的人士认为,这一行有各种各样的潜规则,此前奥美“理直气壮”地追要北奔1100.5万欠款,很可能是被公关广告业界的潜规则蒙住了眼睛。

通常来说,潜规则会集中反映在广告和公关公司内部的账本上。说白了,很多实际发生的帐目有时没有办法用票据实证入帐。比如,由公关公司支出的新闻发布的媒体“车马费”,甚至包括在一些危机公关中更大额的隐性支出等等,皆不可能开具任何正式财务票据。

而一旦遭遇法律纠纷,有一方较起真来,另一方就可能兀自吃到一个哑巴亏。

话说至此,何为“黑洞”已经明了,就是汽车业界的某些潜规则——当然,类似情况决不仅局限在汽车界。

进一步讲,这个黑洞还可能被多方利用。因为,诸多厂家和广告和公关公司早已熟知此中诀窍——有时候,广告也演变为了一种公关的手段。

举例而言,,如果被定性为公关危机,厂家必然采取行动。一种常见方式就是通过公关公司“攻媒体的关”。而汽车业内,摆平的手段虽未必是直接的金钱,却也多与利益有关。而大家知道,但凡事涉利益,往往也就容易埋下纠纷的祸根。

这利益流经的渠道,也颇有讲究,通常的流程是:先由汽车公司的销售高管签售,后由公关总监发出,转入公关公司后,再分配到媒体或者记者个人手中。

在一个隐性行为下,附加这么悠长的食物链,每个环节都有可能被前后利用,漏洞百出便不再稀奇。

这或许可以解释汽车界的另一个奇特现象,汽车公司更换公关公司的频率颇高。一旦销售条线上的高管有所变动,其代理汽车公关公司往往也就要改换门庭。有时虽然碍着合同的法定性,勉强维持,但拖欠款之类的摩擦每每也就从这时开始了。

所以说,这里有必要给国内汽车界的广告和公关公司们提个醒:企图从潜规则的黑洞中分一杯羹的,那就要冒着随时被黑洞卷入的风险。

而黑洞之中,极易覆巢。覆巢之下,安有完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