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福布斯去年发布的网络红人榜还有些印象,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去年
不过在沉寂中,仍让人看到不少兴奋的地方。与去年美女当道不同,今年的榜单中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实打实的“博客个体”的崛起。其中,既包括了Perez Hilton这类娱乐明星类博客,TechCrunch的创世人Michael Arrington更是排名第二。
粗略看了下,除了Facebook和Digg的创始人入选外,其他20多位基本都是来自各个领域的知名博客作者。我想至少说明了一点,博客作为一个新兴媒体形式已经更多的参与到了主流报道当中,并一举掩去了多数主流媒体的声音,这一点值得兴奋。
多数博客作者在报道各自领域的同时,不经意间成为了这一年中“最耀眼”的参与者。除了在一个高速发展,并急速变革的行业中,还有什么理由可以成就这一点吗?所以,每一个博客作者都应该为此感到骄傲。
PS:按照《福布斯》网站的定义,“网络名人”主要指那些因创作互联网内容或出现在互联网内容中而出名的人。
By caozenghui on Web2.0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