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从业者“身份”列入全国技术职称系列

观点 2018-11-02 12:08:23 阅读371

     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决定从11月1日起,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这是我国首次将广告从业人员的“身份”认定列入全国专业技术职称系列。

  《暂行规定》适用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广告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目的在于加强广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以适应广告业发展的需要。按《暂行规定》要求,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广告师、广告师和高级广告师三个级别。其中,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评价的方式;高级广告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暂行规定》指出,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中国广告协会负责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通过考试取得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本单位需要,聘任其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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