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延播 温州奥康鞋业向广告公司索赔314万元

观点 2018-11-02 12:08:23 阅读424

    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19日电 因企业形象片《风雨同行》MTV多次在央视延迟播放,温州奥康集团下属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鞋业),,提出解除先前合同,并索赔违约金314.76万元。昨天,。

  企业形 象片多次被延播

    去年5月30日,,委托该广告公司在央视综艺频道《著名企业音乐电视展播》中,代理发布奥康企业形象片《风雨同行》的MTV,发布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播出时间定为每天23时30分至23时35分。

    双方同时约定,单次发布价格8.6万元,全年共计3147.6万元。奥康鞋业按季度,,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

    另外,双方共同承认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公司或AC尼尔森的监测结果。

    奥康鞋业诉称,在履行合同期间,他们多次发现,到了约定的播出时间,《风雨同行》MTV却迟迟没有露面。从1月1日至3月10日,形象片41次被延播至次日零时之后,12次安排在23点35分投放,只有4次按合同约定时间播放。

    “奥康鞋业”索赔314万

    发现形象片遭到延播,,要求他们按合同约定时间投放,并希望对方提供证据,解释一再延播的理由。

    奥康鞋业介绍,致函对方后,延播情况仍时有发生。他们从负责监测的AC尼尔森那里了解到,在双方约定的时间段,央视综艺频道播出了许多其他广告,对延播《风雨同行》,并不具备正当理由。

    由于延播次数太多,奥康鞋业 ,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今年3月20日,奥康鞋业给对方发去了《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对方支付合同违约金314.76万元。

  广告公司提出管辖异议被驳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昨天,一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他听说此案另有隐情。,是奥康鞋业没有按合同及时支付广告费,才造成延播问题。而在奥康鞋业看来,广告费如有纠纷,也是延播问题引发的。到底谁违约在先,需要双方各自举证。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奥康集团多名管理人员,他们均不愿对此事发表看法。

    另外,,,。

,根据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约定,发生纠纷由提起诉讼方所在地管辖,。

    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解释,提出管辖权异议遭驳回,。,属明显的合同纠纷,最终还要看双方事先如何约定,判断谁违约在先。

    记者上网搜索发现,因广告延迟播放产生纠纷的案子很少。但一些企业家表示,在投放电视广告时,经常遇到类似问题。该案最终结果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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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家一级广告企业资质,曾策划、代理了五粮液集团、神龙富康、青岛海尔、烟台张裕等著名企业的广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