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违法广告已经成为报纸社会形象和公信力的“暗伤”。 9月7日,,并指出,近期部分报纸刊载违法广告的现象又有抬头迹象。针对这种情况,本期“报业观察”推出“违法广告与报纸公信力”的讨论,邀请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宁波日报报业集团以及《钱江晚报》共同来探讨这个问题。
2005至2007年,,经过60多位新闻界专家和学者近半年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报纸的质量问题进行归类、分析后,我们发现,违法、、低俗广告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直接影响了报纸在读者心中的公信力。
广告中的违规、
1.从被检查的39家晚报两天的报纸和36家都市报一天的报纸来看,39家晚报两天的广告共有13847条,确认违法的有805条,违法率为5.8%;36份都市报的广告发布总量为7063条,涉嫌违法的有1064条,涉嫌违法率为15.08%。36家都市报涉嫌违法的广告总扣分为2663分,平均每报扣分约74分,平均每条扣分约2.5分。总体上看,都市报广告涉嫌违法率呈现地区不平衡的状况,东部地区涉嫌违法率较低,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较高。
4.广告中的低俗之风问题。这些广告内容多与生殖和性有关,带有极大的诱惑性语言,极尽煽情之能事,比较露骨,让人感觉是街头散发的小广告堂而皇之地上了报纸版面。有的从法规上看没有违法,但实际上广告也有导向问题,大量刊登低俗广告降低了报纸的品味和格调,让人感觉报纸成了内容低俗的广告报、医药广告报和性功能广告报。这类问题在东北和西北地区的晚报中比较严重,这与当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从检查的结果看,最起码有1/3的晚报都存在这类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低俗问题比较集中。
如果按检查规则要求,有一条算一条扣分的话,有相当数量的晚报扣分将大大超出版面内容应得的分数,因此,在实际扣分掌握上均采取了比较宽松的办法,凡发现低俗之风问题,即使存在多处问题,也一律在此项上只按一次扣分。
据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的同志介绍,对于广告中低俗之风的问题,,以大多数人民群众无法接受为标准进行处理,通常是口头警告、要求整改。其实对于涉及生殖和性的广告,如果按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规范化刊登也是允许的。这说明这类广告是可以做而且是可以做好的,关键在于报社领导和广告从业人员的认知态度,愿不愿意做,愿不愿意下大力气进行整改。
广告导向影响媒体公信力
媒体的文明是社会进步和高尚文化的集中体现,它不但作为信息发布和交流的载体,更重要的是它所肩负的社会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体间的竞争异常激烈,广告收入已成为媒体生存和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广告因而就成了各个媒体相互竞争的对象,违法、违规广告也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媒体的大雅之堂,低俗广告也就成为错误引导读者和消费者的信息来源。
真实性是媒体的生命,违法、违规或低俗广告的频繁出现使广大读者从屡屡受骗中接受教训,逐渐对广告由开始的新奇到怀疑,到最后的失信,进而发展到对报纸的怀疑,从而降低了报纸在广大群众中的公信力。
高尚的精神文化产品是一个国家和社会进步的体现,报纸承担这一社会责任义不容辞。违法、违规或变相广告有损报纸作为精神文化产品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因此,、监督检查部门、新闻行业组织和所有新闻单位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