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户外广告行业对广州市开展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众说纷纭,有业内人士担心政府此举将成为“广州户外广告行业的灭顶之灾”(相关报道详见2009年4月9日本报《广州新闻》C02版)。昨日,市城管办召开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政策发布会议,针对日前广州市户外广告行业热议的问题,公布和重申了相关政策。对于目前工商部门暂停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续期,城管执法部门将会认同已到期合法户外广告登记证,视为集体续期,不会将其作为违法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同时也决不会强制拍卖非公有物业户外广告位。
目前清拆的都是违法广告
在上周举行的广州市户外广告企业高峰会上,不少户外广告企业提出,停止合法户外广告的续期,让原本是合法的户外广告也成了“黑广告”。不仅广告有随时被拆的危险,广告公司也可能因违反合同而面临索偿诉讼。
对此,昨日广州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广州市政府《关于户外广告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09]37号),3月13日起,市工商局对纳入迎亚运环境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停止办理登记证续期工作。此举主要是为了保护纳入整治范围内的广告经营者的权益,以免在全市推进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公开而导致相关经营者利益受损,尽可能降低广告行业的经营风险。该负责人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城管执法部门也会认同已到期合法户外广告登记证,视为集体续期,不会不加辨别地视为违法户外广告而予以整治。
据介绍,目前城管部门整治清拆的户外广告都是经过市规划、工商部门认可的违反规划、无登记证的违法户外广告。在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尚未涉及的区域,到期的户外广告登记证依然有效,城管部门不会因到期未续期而视为违法予以清拆。
非公有物业户外广告位不强制拍卖
针对广大户外广告企业对政府拍卖私人物业广告位的质疑,市城管办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自2004年开始,广州市政府就开始试点拍卖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一直是本着业主自愿的原则在推进,目前已成功完成8例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拍卖、招标工作,其中涉及私人物业的广告位置,均取得相关业主的同意和委托,绝不存在强制拍卖的情况。
同时,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还透露,目前正在修订的《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上报稿)将于今年6月上报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在该《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职能分工和责任,规范了各类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办法和流程,规定了附设在公共物业上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必须通过政府统一拍卖取得的条款,私人物业广告位则无相关条款。
首批户外广告设置详规5月审批
昨天市城管办负责人透露,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即将推出。目前首批广州大道、中山路等9条路段的户外广告点位设置详细规划点位已基本明确,预计4月底可进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阶段,5月中旬可报市规划部门审批实施。
同时,第二批宝岗大道等14条路段和北京路商圈、永福路商圈等2个重点区域将上网征集社会公众的规划选点意见,面向详规编制涉及路段的有关业主、场地使用人、广告经营者、广告企业和个人,网上征集户外广告设置选点意见和建议作为详规编制的重要参考;第三批白云大道等7条路段和2个商业圈的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也已进入委托编制和公示邀请阶段,将网上征集规划设置单位,采用邀标和方案竞赛的模式,择优选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