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交车厢内不得设置发布任何广告

观点 2018-11-02 12:08:23 阅读441

  上海公交、出租、客船、码头、车站从昨天起进行35天的车容船貌、站容站貌大检查,公交车厢内不得设置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移动电视等信息视频系统都不能专门播放有声音的广告。

  据了解,此次检查整治行动包括全面开展公交车辆车容车貌清洁以及公交枢纽站、长途客运站、轮渡码头、黄浦江岸线的综合环境整治和金陵东路外滩码头综合整治项目等;9月底前完成公交、出租汽车违规车厢广告拆除工作;对车、船服务设施进行检查,要求配有逃生锤、灭火器等安全消防设施等等。

  上海市交通局明确,公交车厢内除车载信息视频设施外,其他位置、空间和设施将不得设置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信息视频不得播放有声广告,并具备开、关及调节音量、亮度功能。设置车身广告的公交车不得超过该条线路配车的50%。出租车广告一并受到规范,除前车门玻璃下沿以下和后车窗底部可按规定设置广告外,车身其他任何位置和空间不得设置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车内信息视频未禁止广告,但需要设有音量调节功能及静音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