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为什么要插播广告?
以什么方式插播广告?
目前初步设想是在开机前或是“过路歌”时播广告,开机前即还未计费时。
目前,天合公司正在进行相关系统平台的建设,“我们将通过市场调研,制定出具体的方案,到时候,广告运作一块将交由专业广告公司来操作。”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浦达表示,目前初步设想是在开机前或是“过路歌”时播广告,开机前即还未计费时,“过路歌”时则是消费者唱完几首歌后,可能会休息一下,或和同伴聊聊天的时候,这时屏幕上也可能插播一些广告,不过如果消费者不想看的话,可以通过机上按钮切掉。
至于广告的内容和长度,浦达表示,等前期准备工作做完后,会和专业的广告公司协商。
调查:KTV企业目前也有公益广告
“现在还没接到具体通知,如果能增加经济效益我们当然不反对啦,但是还要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采访中,好乐迪、必爱歌、上海歌城、钱柜等KTV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现在还没接到相关通知,等到时通知来了,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何插播广告。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钱柜、必爱歌、上海歌城等KTV目前也有广告插播,不过基本都是一些新歌播放、公益广告或是企业自身的优惠活动告知,在顾客不点歌时播,并非商业广告,顾客在唱歌的时候并不会插进来。
消费者:反对插播广告占用唱歌时间
“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这个广告何时播,以何种方式播?我有没有权利选择不看?”昨天,外企员工李元小姐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表示,自己平时最爱和朋友一起去KTV唱歌,“不过,我的每一分钟歌唱时间都是花钱买来的,如果被广告占去岂不是不合算了。”李元表示,她很关心广告播出的具体情况。
此外,有消费者尹先生提出:“企业要播广告,消费者是否可享广告收益,以降低唱歌成本。”
记者还随机采访了十几位消费者,他们表示,目前社会上广告铺天盖地,看电视、看电影时都会遇到,“希望不强行占用我们的歌唱时间。”
记者了解到,此前在广州、昆明等地也有KTV商家在卡拉OK时播放广告,影响了消费者正常的娱乐消费,因此遭到消费者的质疑。
工商部门:播广告不能对消费者“打闷包”
“KTV播出的只要是经工商部门审批的合法广告,从广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说,KTV播广告前应该明示。”市工商局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如是说。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KTV如果要播广告的话,应该在消费者进包房没开始唱歌时,就以清楚明白的方式明示这件事,如果消费者同意则没有问题,如果消费者不同意,那么商家应该尊重消费者的意愿,不能强迫他们接受广告。在告知消费者的方式上一定要做到公开透明,不能“打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