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无证播出达3个月以上网站要坚决关闭

观点 2018-11-02 12:08:23 阅读375

,通知说,2010年3月1日起,各级广电管理部门要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本辖区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无证播出的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申办未批的)。对违规情节恶劣、无证播出达3个月以上的,,重点查处,坚决关闭。

  9月15日,、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通知说,、,我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得到很快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更好满足,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是,目前还存在少量网站未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以下简称《许可证》)就开展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现象。为更好地推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落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任何网站和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各级广电管理部门要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未持有《许可证》擅自开展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和个人,责成其立即停止擅自开办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二、目前正在《许可证》申报过程中的已经开展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可以继续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列明的申报程序,。。

  三、2010年3月1日起,各级广电管理部门要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本辖区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无证播出的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申办未批的)。对违规情节恶劣、无证播出达3个月以上的,,重点查处,坚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