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不得擅自复制传播版权图书

观点 2018-11-02 12:08:23 阅读432

  根据通知要求,图书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杜绝未经许可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并进一步要求各地图书馆开展自查,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谷歌高层日前专门来华与各方接洽,但目前尚未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法。

  以下是《关于加强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全文:

  国版联〔2009〕1号

  一、各地要加强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图书馆著作权保护意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况,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四、各地文化、,指导图书馆建立著作权管理行业自律机制,增强守法诚信意识,自觉杜绝未经许可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