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整治户外广告滥用成语等问题

观点 2018-11-02 12:08:23 阅读355

  “钱途无量”、“与食俱进”,“ 百分之百的纯澳洲羊毛”……走在大街小巷,人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商家在户外广告上滥用成语或宣扬享乐、贵族等内容。从即日起,北京工商部门将针对类似的滥用成语、崇洋媚外的户外广告内容在全市进行专项整治和规范,限期不改正最高可依法罚款3万元。

  宣扬享乐炫富均封杀

  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清理5大问题,其中清查户外广告中使用不规范用字、滥用成语等违反《语言文字管理规定》,及擅自改变企业名称字号的问题。

  滥用成语是户外广告的新特点,比如“钱途无量”、“与食俱进”、“咳不容缓”等,这些内容均违反《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按此规定,广告中成语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范,不得引起误导。

  另外,一些户外广告宣扬享乐、封建帝王、崇洋媚外等,比如“奢华”、“至尊”、“袭封地,承爵品”等炫富字眼在房产、洋酒、汽车等广告中不难找到,这种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也是清查内容。

  另外,对于利用自设性户外广告发布商业品牌广告,违反《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以及不具有广告发布经营资格的经营户外广告等问题进行整治。

  限期不改正最高罚3万

  市工商局表示,从现在起至4月15日前,户外广告经营单位需在“北京工商”网站下载填写《户外广告自查登记表》,报送所在辖区工商分局或工商所。自设性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则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自行检查和纠正。

  4月15日以后,工商部门将对全市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检查。从即日起至4月15日,经营性户外广告各户外广告经营单位需针对上述有关问题进行自行检查并及时纠正各类有关问题。4月15日后,在检查中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将依据《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户外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处理,最高可处以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