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凌晨消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昨日对外发布信息,就互联网地图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修正后的新规新增了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特别规定,包括谷歌地图在内的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的,仍然必须依法设立合资企业,但门槛大大降低。
近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开始着手对互联网地图服务进行整顿,并透露7月1日后,对经公开曝光仍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继续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将依法予以查处。而5月30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经公布了一批通报批评的名单。外界瞩目的谷歌地图服务并不在曝光之列,一时间猜测四起,而谷歌中国对此事的回应则与数个月之前别无二致。
正在此时,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昨日再次发布信息,以“有关负责人就《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修正答记者问”的方式,对国外组织运营互联网地图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新的管理办法已于今年4月27日完成修订。
关于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从事测绘活动的形式,《办法》第六条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的形式进行规定:一是合资、合作形式,、、合作企业。合资、合作形式需要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二是一次性测绘形式,、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需要进行的测绘活动。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只能采取上述两种形式。
虽然上述管理办法中仍然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的,必须依法设立合资企业。不过最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要求中方必须在合资企业中控股的要求,已经悄然改变为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不得超过50%。这意味着,政策上已经为外资互联网企业申请地图服务资质略微松绑。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3月24日,已经有93家单位获得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其中包括百度、新浪、中国移动等国内企业和诺基亚在华合资公司。此项新规意味着外资互联网企业申请地图服务资质政策已松绑,谷歌地图有望获得经营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