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做手机压力大增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463

  近期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在手机终端的定制生产环节就开始对“恶意软件”痛下“杀手”!虽然还处在意见征求阶段,但对于正在通过软件定制合作加快,对智能手机行业渗透的众多互联网企业来说可不见得是个多好的消息。

  工信部出手严把预置关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其拟对接入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具有操作系统、可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以下称“移动智能终端”)加强进网管理工作,以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通知》中的最重要的第三条明文要求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用户安装具有以下性质的应用软件:(一)含有恶意代码的;(二)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三)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信息内容的;(五)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工信部要求生产企业申请移动智能终端进网许可时,应当在产品介绍材料中对操作系统、预置应用软件及其提供者等信息进行说明,并且要求“获得进网许可证后的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发生较大功能变化或者新增预置应用软件的,生产企业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不仅如此,针对目前众多互联网企业和第三方手机应用企业与传统手机厂商之间的合作不断增加的现状,工信部也在《通知》明确指出:“通过与生产企业合作方式定制移动智能终端的企业,不得在其定制的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用户安装具有第三条所述性质的应用软件。”

  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如果意见稿能够顺利通过的话,对于智能手机行业的发展肯定是件好事,尤其是对于行货手机市场来说,《通知》如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话,将给予消费者更多信心去购买行货手机。”广州出云咨询管理公司的分析师刘正昊表示。

  互联网厂商做手机“压力大”

  虽然工信部的《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还处在意见征求阶段,但是其具体条文中有关移动智能终端预置软件不得“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规定已经表明了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决心。这对于正在通过软件定制合作加快,对智能手机行业渗透的众多互联网企业来说可不见得是个多好的消息。

  随着移动互联市场被3G提速发展所激活,今年以来,传统互联网厂商进军手机业的脚步也在不断加快。最近一段时间,百度、腾讯、360、盛大、网易等众多互联网企业,先后高调宣布进军手机行业,它们或自主研发生产、或联合手机厂商进行定制,意欲推出大量内置自家应用软件的手机产品,其中部分厂商甚至打出了“免费”旗号,短时间就引起了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目前互联网企业都拼着老命去做手机,图的就是要抢占手机界面,内置自己的应用软件,虽然大多数应用程序都是能够很好地为用户服务的,但是并不排除部分应用软件有可能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和信息泄露等方面,这个也是广大手机用户‘深受其害’的焦点所在。”作为个人开发者,周迪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在如今互联网企业“蜂拥上马”火拼手机界面和应用程序的时间节点上,工信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可谓恰逢其时。“这无疑是向各大互联网企业‘敲响警钟’”。

  对于360等互联网企业最近高调进军手机行业,并且推出内置了自身企业相关应用程序的软件的手机产品,网易手机频道资深编辑吴波表示,这种深度定制的手机产品内的软件大多数都是具备了用户和软件厂商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功能,虽然大多数软件都会有提示和选择功能,告知用户个人信息将会被软件厂商所使用。但是目前行业内对于提示和选择功能所涉及的信息资料的“量”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很多软件的提示和选择功能中所表述的内容非常笼统,用户很难清楚地知道所要承担的后果和所要提供的信息,还有大部分软件如果用户不选择与软件厂商“分享”个人信息的话,软件功能也将会大打折扣,无疑也会造成用户使用上的不便。“如果互联网企业自身监守自盗的话,这种预置其实很容易造成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严格控制。”吴波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