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投放已进入“网台联动时代”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285

  广告投放的“网台联动”

  在广告投放方面,电视媒体的劣势愈发凸显: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的相关限令使电视可利用广告资源减少,“招标”使得卫视资源成本加大,电视广告投放无法与受众形成互动。而网络视频广告的形式类似于电视视频短片,平台却在互联网上。“视频”与“互联网”的结合,让这种创新营销形式具备了两者的优点:视频广告叙事性强、形式内容多样、创意空间巨大,同时又具备互联网营销的优势,例如互动性、主动传播性、传播速度快、成本低廉等。

  昌荣互动认为,“广告的投放已经进入"网台联动时代":电视广告和互联网视频广告能够形成有机补充,特别是在覆盖人群、覆盖区域、收视时段上,已经做好了"联动"的准备”。“网台联动”能够实现广告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数字营销的视频化,还可以满足不同受众的媒体接触习惯,实现广告到达率。

  视频营销社会化

  “随着网络内容的极大增加以及网络终端的丰富,信息传播的碎片化已经由开始的"散状多点式"向"归类聚合式"发展”,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周艳博士这样说。同时,周艳博士还指出了具体原因:首先,消费者日常信息的接触,随着媒体的碎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导致接触模式呈现“冲浪式”的趋势。互联网的一些应用已经初具规模化,如视频、电子商务、搜索等。对于这些大规模的应用,碎片化已经不再是针对应用,而是针对其应用的过程,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但这些大路却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分叉;其次,消费者的信息接触,双向互动趋势越来越明显,而网络的应用越来越体现出互联网的特性,即互动性和体验性。随着电视数字化进程的深入,“互动”已经逐渐融入电视观众的收视行为。视频点播、回看录制、互动游戏、电视缴费比较受欢迎。

  虽然网络应用多种多样,而且消费者获得信息的渠道呈现碎片化,但是在投放互联网广告的时候,应该抓住互联网应用的核心——“互动与体验”,而视频是打通互动与体验的方式,同时,视频也是在网络应用“归类聚合”的重量级板块之一。

  “网台联动”的三个阶段

  在视频营销社会化的进程中,“网台联动”是最重要的部分,而且也是形成“线上线下传播合力”的出发点。在这方面,昌荣互动认为,网台联动的发展绝不仅仅是“网台同步”,而是“网台互动”,甚至是“多屏融合”的“大一统”。在广告投放方面,大致可以把网台联动的进程归纳为如下三个阶段。

  网台同步阶段:即广告投放内容相同。网络视频广告的投放只是对电视广告的效果补充,投放的效果强调曝光,重点在于最大化的覆盖目标人群,形成1+1=2的效果。这种投放仍以电视为主导,未能发挥网络视频广告互动性、体验性强的特点。

  网台互动阶段:即投放内容虽然不同,但能形成线上和线下的互动,其投放效果强调互动,重点不在覆盖多少目标人群,而是在于利用网络视频病毒传播的特质,使其形成扩散效应,区别于原来的单纯强调曝光,这种扩散使消费者的接受行为更加主动,能达到1+1>2的效果。

  多屏合一阶段:融电脑、电视、移动终端等多种屏幕于一身的视频投放,即投放内容根据每个用户的行为特点而定,而投放关注重点在于对目标人群的黏度高低,最终实现精准化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