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广电运营商的数字电视阵地被电信运营商主导的IPTV业务冲击,去年底,互联网电视(简称“OTT”)这一代表未来的业务获得了广电总局的“解禁”。随着OTT出现爆发性增长,中国电信和各地广电运营商也纷纷加入到OTT模式的试点中,试图夺取主导权。
今年5月,中国电信在山西、山东、贵州和辽宁四省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试点;6月20日,由东方有线、重庆有线、天威视讯等广电运营商和百视通、南方传媒等互联网牌照商,以及华为、中兴、UT、浪潮、永新视博、数码视讯等三十几家芯片和硬件商联合组建的 “DVB+OTT融合创新联盟”将正式成立,联盟组建筹备会议将在北京召开。
此前,中广互联作为该产业联盟的发起方,其CEO曾会明曾表示,“DVB是有线电视传输直播视频的传输标准,优势在直播电视领域,而因为广电总局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暂不允许做直播频道,这与有线网络有天然的合作需求。”
此外,东方有线等广电运营商更希望通过DVB+OTT联盟推动互联网电视针对直播频道的关联互动,进而在内容发现、分享、社交电视、精准广告、关联电子商务等领域进行增值服务的延伸。显然,对广电运营商来说,互联网电视的OTT模式是一次关键的自我救赎,也是对抗来势汹汹的电信IPTV的关键一步。
被动的广电
虽然由广电总局筹划的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原定6月底的挂牌时间可能再被推迟,但过去几年,一直筹划上市的广电运营商已掀起新一轮冲刺。
年初吉视传媒上市后,近日包括华数传媒、湖北广电网络的借壳上市都成功“过会”,而天威视讯整合深圳关外110万有线用户的重组方案也正式对外公布。
中金公司负责广电行业的分析师王禹媚表示,“冲刺上市不仅是为赶在国网挂牌前,更是担心IPTV用户快速增长导致自身资本估值的跌落。按目前趋势,2015年国内IPTV用户可能超过6000万户,到时广电数字电视业务的估值可能大跌。”
目前,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依然将拥有直播流的IPTV作为其宽带业务的增值业务在加快推广。今年,其IPTV用户有望突破2500万户,相当全国数字电视用户数量的20%,尤其在江苏、广东、上海等地区对广电的数字电视业务造成冲击。
这是广电运营商面临的系列困境的缩影,曾会明用“危机四伏”形容这种被动局面。按照他的说法,“有线电视行业的数字化刚刚过半,整体转换因调价、黑户清理带来了部分收益,但数字化之后的增值业务遭遇瓶颈。”
据了解,广电在数字化转换后曾推出系列数字互动电视等增值业务,但用户数量一直没有突破,而2010年开始推广的高清互动、今年开始推广的3D频道都受限于双向网络规模、内容服务丰富程度、业务平台及终端智能化等系列问题。
此外,从行业整体看,有线、地面、直播星的定位尚未理顺,而电视台、电视台背景的新媒体机构、IPTV及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又各有各的打算,无法形成合力。
东方有线有关人士表示,“在互联网时代,已有不少电视台开始向互联网进军,而中国视频网站的大部分内容也只能通过互联网获得。这也就意味着,三网融合使受到三级办电视体制限制的中国电视台有可能以OTT TV运营商身份越过地域限制绕过广电网络,直接向所有互联网用户提供服务。”
曾会明也指出,随着电信运营商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仅靠广电系统的行政命令既无法阻止从通信线路接入互联网的用户使用OTT TV服务,更无法阻止开始互联网化的电视台投向OTT TV怀抱。广电网络如果不积极跟进OTT TV,必将被其所伤。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一直没有找到盈利模式的视频网站对互联网电视也是觊觎已久。广电行业专家吴纯勇指出,之前大部分视频网站都以免费模式占有市场份额,再以大量用户吸引广告的商业模式为主,但这种单一商业模式始终无法使视频网站盈利,新的商业模式,新的盈利增长是他们极其迫切的需求。
“招安”互联网电视
2011年底,广电总局下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181号文),一改之前对互联网电视的封堵政策,而是在发放7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后,通过这些牌照商为主导来推动广电自身控制的互联网电视业务。
歌华有线常务副总经理罗小布则指出,“对广电运营商来说,OTT互联网电视的地位不言而喻,相当于第二张有线电视网。”据了解,IPTV一直被电信运营商看作是过渡性业务,且其内容播控权依然掌握在CNTV和百视通手中,发展替代IPTV的互联网电视成为其必然选择。而同时拥有IPTV牌照和互联网电视牌照的百视通也已经做出这样的选择。
6月6日,百视通发布高清3D智能云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小红”,预计今年7月上市。与此同时,中国电信在山西、山东、贵州和辽宁四省开展终端为机顶盒的互联网电视业务试点,吸引了包括央广传媒、华数传媒、百视通和南方传媒在内的多家牌照方参与中国电信互联网电视业务对接测试。
显然,在互联网电视领域,电信运营商再次走到了前面。对分散的广电运营商来说,同样来自广电系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的CNTV、百视通、华数传媒等,是其必然要选择的发展互联网电视的合作对象。
南方传媒有关人士也表示,“作为牌照商,由于缺乏用户发展、终端和互联网运营经验,所以必须要选择与运营商合作,但相对电信运营商来说,与拥有近两亿有线电视用户且拥有直播电视传输权的广电运营商合作,更为现实。”
而广电运营商同样有发展互联网的迫切需求,曾会明表示,“有线电视行业目前的主推业务是高清互动,但在双向化改造、内容资源及终端功能方面均遭遇瓶颈。有线电视与互联网的对接是必然趋势。”
然而在曾看来,广电从围墙式花园走向开放互联网的海洋,步子不能迈得太大,也没有必要太大。“圈地运营尚有阶段性的盈利模式优势,开放得太快,还没学会游泳的有线运营商,很可能被淹死。”曾会明说。
不清晰的商业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电信运营商在互联网电视发展中依然有优势。一位广电行业专家指出,互联网电视需要可靠稳定的宽带接入,这对占据绝大多数互联网接入基础的通信运营商来说绝对是利好,意义甚至超过了IPTV对通信运营商的价值。
而在拥有速率最高的宽带网络和IDC资源的情况下,互联网电视谈判中电信运营商也一直处于绝对强势地位。曾会明表示,“电信运营商在OTT TV生态系统中的位置,正如国美苏宁在中国家电行业的位置,虽然他们并不直接制造产品,但他们拿走了行业的大部分利润。”
然而,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和与其合作的视频网站也希望能摆脱电信运营商的强势控制,这就给广电运营商与OTT牌照商合作提供了空间,也是这次多家广电运营商与牌照商成立融合创新联盟的重要原因。
罗小布表示,“唯一能打破通信运营商对广电网络不对称竞争的局面的办法,就是尽快实现广电网络向互联网企业的转型。建设自己的互联网平台,发展自己的OTT TV生态系统,尽快完善自己的IDC系统,建设端到端健壮的互联网体系。”
与国外完全开放的OTT模式不同,中国受管控的互联网电视从内容安全角度,政策基本不会支持把互联网内容完全开放引入到电视上,因此,半开放、半连接将是这个阶段的关键词。
有线运营商嫁接OTT后可借道电信、联通的宽带网络突破自身双向的瓶颈,可以迅速扩充互动内容和增值业务,同时通过OTT,发展有线电视网络之外的非有线用户乃至异地用户。
不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OTT的商业模式目前仍处于探索中。曾会明表示,“仅仅是电视机或机顶盒产品销售,谈不上一个新产业,而从目前看,OTT牌照方进行运营,大致会包括前向的内容收费和后向的广告模式。然而,付费互动电视此前的失败是个典型的负面案例,而百视通等牌照商在广告运营经验的缺乏,让新商业模式的探索依然存在诸多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