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子里的媒体经济学:人人都是棋子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337

  段子一:

  上周跑出去和几位朋友喝酒,喝到酣处,我讲了一个段子,后来我还把这个段子放到微博上。这个段子其实是很老的段子,如果你非要细细剖析,那是很荒唐的:都告诉你是段子了。不过,这个段子的意义可不小:

  一个老头去和比尔盖茨说,我的儿子是世行副行长,我们结为亲家如何?盖茨说好。又和世行行长说,我的儿子是盖茨女婿,来你这里做副行长可好?行长说好。于是,这个老头的儿子就成了盖茨女婿兼世行副行长。

  这个段子的意义就在于:我以为,它揭示了商业中的一种规律性的东西。这种规律性的东西,放台面上说叫“整合资源”,但说白了,就是忽悠。

  比如说,有个人做了个手机ROM,现在要进军手机制造了。他遇到两个比较大的问题:其一制造手机需要很多钱,比做ROM费钱多了。其二手机业上游零配件供货很重要,如果产能不足就不能有规模,价格下不来,手机做也白做。

  这两个问题有点鸡和蛋的意思:没有足够的资本实力,上游供货商不愿意把你当成主要的合作伙伴。但如果没有足够产能,也没什么资本愿意在你身上赌一把。要把造手机这事做成,就得先同时搞定一批供货商和一笔资本,达到一个level后,再搞定更多的供货商和更多的资本,再上一个level。

  段子二:

  一个老太跑一家银行里要存钱,款项巨大,银行老总亲自接待。老总和老太太套近乎:您大概很会做生意吧。老太太说:不,我只是很会赌博,逢赌必赢。老总表示“这不科学”。老太太说:不信我和你赌一个,我赌你明儿这时候,你的两个蛋蛋会变成方的,赌金50万刀如何?老总琢磨了一下,表示应战。

  次日,老太准点到来,提着个箱子,里面有50万刀。身后还跟着一个律师。老太说,我们需要一位律师见证一下,并要求老总脱下裤子,眼见为实。老总照办,露出蛋蛋让老太摸了摸,果然还是圆的,老太说:好吧,我的50万刀就输给你了。老总正雀跃中,发现那位律师痛哭流涕。惊问。答曰:这个老太和我赌了100万刀,赌你会当着她的面脱裤子,还把蛋蛋让她摸!

  在这个段子中,一共有三方牵扯到了这个business中,老总、老太、律师。其中老太和律师才是真正的买卖关系(博弈关系),老总和老太之间的买卖关系(博弈关系)只是前一个买卖关系中的标的物罢了。

  两个段子里的媒体商业规律

  1、媒体做的不就是资源整合的忽悠?

  整合资源是不能空麻袋背米的,总要有些自家的资源。段子一中的老头,在向两位大佬推荐自己儿子时,估计得拿个照片什么的。长得歪瓜裂枣,就难了。可能还要个简历什么的,常青藤盟校毕业就更有说服力了。

  同理,造手机也一样。你一个真屌丝,两头就会不太愿意和你接触。你是高富帅,愿意和你接触的概率就大了。你这个高富帅还很有名,概率又大了。做的ROM受到很多关注,概率又可以增大。

  互联网行当的创业大抵就是这样的:没钱没用户,没用户也不会有钱。这时候的忽悠,有时候就得编故事,讲…唔…姑且称之为夸张的话吧。

  夸张的话不是真话,不过不要紧,商业上是用结果说话的。当你搞定了钱搞定了用户之后,神坛之上,谁关心你当年是不是说夸张的话。老头的儿子做了副行长兼盖茨女婿之后,即便盖茨和行长发现上当了,又如何?到底,盖茨的女婿是副行长了,世行的副行长是盖茨女婿了。结果最重要。

  有人以为,信息社会信息透明,这种两头忽悠会很难。好吧,只好由我这个书生来嘲笑你一下这个书生之见了。结构洞(信息不对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是存在的。

  商人不太看得起文人,是因为文人不干实事,成天耍嘴皮子忽悠。反过来,文人也不太看得起商人,因为商人说到底也是耍嘴皮子忽悠,只不过前者是一直在耍嘴皮子忽悠,后者是在一些关键的环节点上,要耍嘴皮子忽悠。

  大家一起耍嘴皮子忽悠,半斤八两,商业社会,压根就是一个忽悠社会。我一位学生留下的一个评论说得好(她其实是引用她朋友的话):

  不会做人两头传,会做人的两头骗。

  2、媒体的广告模式不正是段子二中的:老总、老太、律师?

  这是一个什么商业规律呢?

  用户、媒体、客户。用户和媒体之间有商业关系,可能免费,可能收费,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用户和媒体之间的关系,才是媒体和客户之间的交易关系中的产品:媒体把用户(受众)当成了产品卖给了客户。媒体和用户之间的买卖关系是亏本的,正如老太输了老总50万刀那样。那媒体和用户之间的关系这个产品卖给客户时,收益足以cover这个亏损,正如老太和律师之间的交易关系产生的所得。

  不过,第二个段子和上一个把儿子弄成比尔盖茨的女婿这个段子不太一样的地方是,似乎这不是个多赢的结局。在上一个段子里,老头、老头的儿子、比尔盖茨、世行经理,大家都没什么损失,但在这个段子里,律师损失了呀。

  现在我们就要看看广告最重要的切入点是什么了:其实很多商家是被迫的。你以为他们想打广告啊?两乐在广告上的缠斗,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打其实是浪费钱,不打呢?不打就是个死。

  真正“受损”的其实是消费者(用户),因为如果商家不投入广告,成本就应该更低,他们就应该以更低的价格买到消费品。现在广告一来,只好掏更多的银子给广告买单。比如这位老总某种意义上是损失的:他脱下了裤子,还让一个素昧平生的老太摸了他的蛋蛋。

  但我给受损打了个引号的原因在于,他们还是有利益的,因为广告,使得他们得以用极其低廉的成本获得了各种信息,银行老总被摸了蛋蛋,但得到了五十万刀,这事不亏。

  所以,律师这个100万亏损要这么看。如果律师是被迫打这个官司的,这事就没法子,他以后会向银行老总提供律师服务时收取更多的费用(银行老总因为赢了50万,略略涨价也是可以接受的嘛)。在涨价的过程中,由于律师需要提供更多服务,他说不定还要雇个律师助理,嗯,很好,又提供了一个就业岗位。

  这两个段子都告诉我们:其实,无论在媒体的资源整合中,还是在媒体与客户和用户的关系中,我们都是其他交易关系中的一个交易品,也就是说:我们是其他人棋盘上的棋子,当然,其他人也是我们棋盘上的一枚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