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叫车App未经许可不许嵌入广告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454

  手机电召软件不能“加价”召车,软件服务商所收取的费用,必须与本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标准“看齐”,也就是即时召车服务5元,提前4小时召车服务费6元。昨天,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出台了《北京市出租汽车手机电召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并开始试行。

  手机软件加价召车被“叫停”

  6月1日起,北京市出租车电召服务平台96106启用。但据调查了解到,不少司机对96106发出的“号召”并不积极应召,而是偏向于其他的手机召车软件。原来,很多召车软件发出的乘客叫车信息,都有“加价”。“最少加5元,还有加20元的。”昨天,一位出租车司机拿出手机给记者出示,他几天前应召的一单活,乘客加价20元。“这种活儿我们爱接,即使乘客爽约,系统也会给我20元。”

  而记者采访中遇到更夸张的事,一位司机接了一单加价50元的活儿,这趟活实际收取乘客的车费才16元。

  而软件的名称也要保持与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名称的相对一致性,在“96106”后可冠以“××”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的名号,其应用软件涉及的电召服务收费,须符合本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标准,即时召车5元,提前4小时预约召车6元。

  “官方”手机电召软件将推出

  据介绍,出租车电召服务将推“联合调派、开放共享”的服务模式,目前有几家手机电召服务商,正在开展行业备案与技术对接工作。对接和测试工作完成后,将陆续向社会推出统一叫车软件。

  即将推出的手机电召软件,功能齐全,具备电召服务的订单录入、查询、取消、完成确认,还有驾驶员服务质量的评价功能,同时考虑驾驶员安全驾驶、开放性等需求。

  与96106电话召车平台一样,手机召车软件也要严格按照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技术接口协议,共享乘客叫车信息、驾驶员信息、调派的车辆信息及电召服务订单信息等。

  此外,还应该执行统一电召服务平台建立的乘客和驾驶员信用体系,也就是说,司机爽约要受处罚,乘客爽约3次以上,不再享受服务承诺。

  软件未经许可不许嵌入广告

  《细则》规定,手机电召软件的基础功能和个性化功能版本升级,须经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测试确认,方可上线更新。

  手机电召软件的宣传内容,也要经过备案,应用软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采取任何方式嵌入广告等内容。而驾驶员客户端的推广,须遵从驾驶员自愿加入的原则。

  如果手机电召软件在运用中,违反规定,擅自“加价”,或者出现不符合行业资质的车辆、驾驶员参与电召服务,将不得继续在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电召服务行为。

  如果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未按准入规则执行,出现服务质量、软件功能等问题,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最严重的将取消其参与联合电召服务的资格。而此后这款软件再形成的电召服务次数,不再计入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和调度中心的电召服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