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要在《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下死一片?自作多情!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406

去年下半年开始和小伙伴开启了垂直行业的内容创业之路。许多朋友都对我倍加关心,今儿早7点被朋友们一连串消息给震醒,睡眼朦胧打开微信,看到大多数都是发给我一条《自媒体行业即将地震,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新规下如何生存?》

粗粗一看也吓一跳,搞个自媒体都要办证了?清醒八分后,大眼就冷静下来,肯定是"自作多情"!如果公众号微博都要去领证才能说话,看看微博几亿用户,微信公众号几千万,领证办卡这工作量……脑补一下也知道不符合逻辑嘛!

以下针对各位自媒体朋友关注的问题咱们从三个方面认真客观的解读一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01

条例从头到尾都没提到"自媒体"三个字

大家请注意颁布条例的单位是""


大眼非常认真把条例读了三遍,从头到尾都没找到"自媒体"三个字。看到颁布条例的单位广电总局四个字更加相信这把火目前真心不会烧到自媒体公众号上。

之前我也算是半个广播电视行业人员,广电爸爸主要是管视频的,如果非要扯到公众号,那就是公众号里的视频他要是有精力倒也是管得到。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似乎明白这次网络出版重点关注的或许是视频网站。从去年年底到今年风声比较紧的是什么?自制剧!!各大视频网站的自制节目早就开始陆续整顿了。(比如最近的《上瘾》……《太子妃》……算了太污,不多举栗子)

02

"网络出版服务"应该是对网站进行管理

任ZQ和S海英等大V被关号是另一档子事

这次自媒体们紧张,也和这两天任ZQ、孙HY一干人等被关号有关系。大家都觉得拿大V开刀了。但是请注意大V封号与网络出版管理规定这根本就是两件事情

看看大V关号是什么机构发布的消息?网信办。,原因也是散布违法信息,依据也是以下法律法规。

那么网络出版服务原创服务是针对谁的呢?

",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

(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网络出版服务的具体业务分类另行制定。

这里文件中所指的网络出版服务,可以理解为对网站进行管理,并非是针对个体的用户。

大家可能会说,这里没写网站啊!注意!大眼看了文件3遍,在文件后边有写"第八条(三)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  看到了,总不会一个公众号一个头条号一台服务器!

所以也就是说必须需要遵守该规定的网络服务方应该是网站。比如,新浪微博得去办个证,腾讯要去办证。再就是比较有影响的文学、艺术、科技等领域,像韩寒的"一个",知乎,果壳这些估计后续需要"持证上岗",如果仅仅光有备案估计不顶效。至于自媒体人每天码字写些文学、科学、商业更领域的文章也要办证,绝对想多了!

其实这个许可证也不是这次才有,之前大家都有办。真身如下:

03

网络出版新规定间接促进自媒体生长

内容创业,IP概念的门槛将会再度提高

其实对内容创业者来说这次无疑是更加规范了游戏规则,如果要做IP产业链就将意味着影视、游戏的开发门槛更高了。

单纯低俗博眼球的内容将很难进一步做IP的开发,对于IP整体开发来说,纯网络属性的内容将会无形中多出很多壁垒硬伤。

这也意味着"如何真正抓住订阅用户的脉,提供有价值的优质内容"对于日后内容创业者来说将是更加艰难的挑战。

写在最后:

对啦!还有人问"中外合资不能从事网络出版的问题",这条出的很有刷存在感之嫌……其实要说来,腾讯是外资,但是他早拿到证了!

所以,表要自作多情啦!内容创业者还是好好做内容,要是哪天真被找上门,说明你真有影响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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