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撞车?广告界难解之奥义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341

昨天推送完。评论里就炸毛了,说是脑袋里跳出东西来,也不是某公司的独创,哎,为了避免认为是公关稿,黑子现在连公司名都不愿意提了。

然后有群众让黑子专门为这个弄一期专题,这素材到真不难找。经过了艰苦的各种搜索,黑子奉上今天的专题。

话说在世界广告界,有一个难解之谜,就是雷同稿。

世界这么大,人和人都有可能长的一样,我们称之为撞脸,更不用说广告了。只不过有许多创意人,为了偷懒,会把自己变成创意的搬运工。

比如下稿

原稿是世界著名的一张创意稿:

这种类型的,不用直接可以裁定,赤裸裸的抄袭。

这些都是一眼可以看得出来的抄袭或者说局部抄袭。

但让人抓头的事情是,有时候创意概念会相同,从而导致表现手法也会大同小异。

比如下图两例:

这个采用的是特殊媒体应用。

这是一张平面。

都在表达茶包的天然。只能理解为创意的撞车。

下面这些创意更是撞的惨不忍睹。

通常简单的创意概念特别容易被撞车。

比如表现的概念是,万众瞩目,大家争抢。

你可以这样做

也可以这样做

还可以这样做

还能这样做

还有更多,这可以被称为创意高速公路多车连环相撞现场。

这一切,我们就叫做撞桥,创意的套路撞上了。

但如果我还是这个表达形式,换个角度,就是一个新创意了。

这在视觉上还是一堆东西围着某个东西,但两者关系掉换了,表达的创意变成,应有尽有,敞开供应。

有时候表达手法的相近,也会让人起疑

两张稿都用波浪的表达,然后构成都是元素的叠加。而这种手法司空见惯,这应该称为表达形式的相近。

但不代表这种表达形式不能有新意。

这一样也是元素叠加,但是有自己的创意概念:

便利贴让你不再在书海中迷航。

所以,同样的表达不能武断的认为就是抄袭或者模仿。至于昨天的推送,实在是两者从创意概念到执行手法都很相近。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人物和背景融为一体,




这是一种创意的手法,然后被广告人广为采用。

黑子认为,还是最后这一张的张力最强,所以一个好的表达形式,还得服务于一个好的创意概念,这样才能让创意整体的力量被展现出来。

讲到这里,一定有人问,我们如何避免撞车。

第一,你的概念如果是新鲜的,自然不会撞车。如果讲到食物就是好吃,说到啤酒就是畅爽,当然会撞。

第二,许多时候, 我们会寻找画面参考,可能是别人的作品,也可能是其它艺术行业的作品,先消化,再发展,从他的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独有的表达。

推送的最后,为大家献上,绝逼是抄袭而不是模仿的一条广告。

资料来自网络以及黑子的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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