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拟立法对擅发广告电邮者罚款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544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用户发送广告类电子邮件或通信信息,违反者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时间较早,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告管理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当前出现的如网络广告、短信广告、户(室)内电子显示装置广告等一些新领域的广告违法问题,。

《条例》草案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他人设计、制作、发布网络广告的,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广告经营登记;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拥有的网站或主页中不得出现直接或间接介绍他人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在公共交通工具、楼宇、商(市)场等户(室)内设置电子显示装置发布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应向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条例》草案同时还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该用户发送广告类电子邮件或通信信息。违反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前,新加坡政府出台的垃圾电邮控制法已开始生效,这个国家希望能控制未经请求发送的广告电邮。根据新法律,,违法者将被课以100万新元罚款(65.7万美元) 。

更早时候,“垃圾邮件大王”罗伯特·所罗门被捕并被判有罪,可能面临最高65年的牢狱之苦,而罚金甚至将达到25万美元。

可见地球人对广告邮件都是深恶痛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