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烧香”案受审 多家网络公司旁听
业界
2018-11-02 1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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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午8:30分,曾震惊全国,造成上千万台电脑瘫痪的电脑病毒“熊猫烧香”制造者李俊,。
,由于此案备受关注,:刑庭全部坐满,没有拿到旁听证的也在庭外等候。
“庭审时间可能比较长,要拖到今天下午才出结果。”办公室戴主任告诉记者,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李俊判决结果网络公司最关注
一段时间以来,对于李俊是该重判还是轻罚一直存有争论。“李俊能编写出这样厉害的病毒程序,说明这个人是人才,可以利用他的技术,为网络安全服务。”一种论调在网络上流传,支持者大有人在。另外,很多人也认为李俊编写病毒实际上是娱乐而不是获利。
记者了解到,李俊等人因制造并传播电脑病毒,从该病毒销售中获利20余万元,,他已不单纯是为了娱乐。
记者了解到,今日庭审有多家网络公司申请旁听,“由于是公开审理,我们一般都会准许进入旁听,这些网络公司的进入也不例外。”李俊到底该判什么罪,可能只有那些“业内人士”最关心。
可能数罪并罚也会合并判决
互联网资深法律专家于国富早前分析称,“熊猫烧香”作者涉嫌4重罪,但也可能会合并判决。
据他介绍,刑法讲究定罪和量刑,定罪是定性,像“熊猫烧香”作者李俊这种情况即窃取信息,又破坏计算机系统,有可能会定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再加上传播病毒,并窃取财富,又涉及了“盗窃罪”;并且,“熊猫烧香”病毒在窃取用户游戏账号或者QQ号后会导致原使用者无法使用,可能会涉及“侵犯通讯自由罪”。
于国富认为,刑法讲究“重罪吸收轻罪,结果吸收目的”的原则,也就是说可能会有合并,要看哪种罪的危害最大,可能就会判哪种。
据悉,“熊猫烧香”病毒自2006年底大规模爆发以来,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不但盗取用户游戏账号、QQ账号,还感染、破坏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编写该病毒的作者李俊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在网络上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从中非法获利20万余元。
【事件回放】“熊猫烧香”案大事记
■2006年12月一种被称为“尼姆亚”新型病毒在互联网上大规模爆发。
■2007年1月7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发出“熊猫烧香”的紧急预警。
,该市“江汉热线”不幸感染“熊猫烧香”病毒而致网络瘫痪。
■2007年1月31日下午各路专家齐聚省公安厅,对“1·22”案进行“会诊”,同时成立联合工作专班。
■2007年2月3日回出租屋取东西准备潜逃的李俊被当场抓获。随后将其同伙雷磊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