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乘公交车的时候,本想看看电视打发路途的无聊,却经常被车载电视上没完没了的广告搞得没有脾气,即使闭上眼睛也不得清闲,广告的声音也会不停在你耳边围绕。不过这样的情况将很快得到改变,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批转市交通港口局等五部门制定的〈上海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本市公交车厢内的车载信息视频设施不得播放有声广告。
这份最新的“通知”对上海市公共交通的车辆、车站广告设置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尤其对于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公交站牌、出租车扬招牌广告较多的问题,被明确禁止。
站牌谢绝所有广告
根据规定,今后公共汽电车站牌不得设置广告。公交车候车信息亭除规定位置外,其他位置不得设置和发布广告,广告总体面积不得超过候车亭立面的40%。
车厢内允许安装的信息视频设施不得超过两个,其中一个信息视频设施安装在驾驶员座椅的背后上方;信息视频设施应安装在车门和车窗间的固定位置,其周围不得附加设置广告;信息视频设施不得播放有声广告,且具备开启、关闭以及调节音量、亮度功能。
车厢、车站谢绝有声广告
车厢内信息视频设施不得播放有声广告,且具备开启、关闭以及调节音量、亮度功能;除了站台层运营信息显示设施外,轨交车站内不得播放有声广告。站台层运营信息显示设施的广告播放系统应当独立于轨道交通车站广播系统,播放广告的音量不得超过70分贝。
轨道交通车辆、车站发布的广告不得影响安全标志和服务标志的识别,不得影响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的使用。
禁止在轨道交通车站的地面、顶部、台阶、候车椅上设置广告,禁止在轨道交通车站的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等处设置与乘客互动的广告。
不得在轨道交通车站的通道或者人流密集处、车厢内设摊宣传。
扬招牌不得发布广告
出租汽车扬招牌不得设置和发布广告。出租汽车车辆除前车门玻璃下沿以下和后车窗底部可按规定设置广告外,车身其他任何位置和空间不得设置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在前车门玻璃下沿以下位置设置广告的,仅限于发布本企业的经营叫车电话,其面积不得大于前车门的30%。
在车辆后车窗底部设置广告的,应当使用粘贴单向透视材料,广告条幅宽度不得超过15厘米。
欢迎,耳朵不再被“干扰”
对于公交车内广告“禁声”,很多乘客表示了欢迎。每天从浦东乘坐一个多小时公交车到浦西徐家汇地区上班的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上车的位置是起点站,所以经常会选一个离移动电视近一点的位置坐下,路途上的一个多小时是看新闻获得资讯的很好机会。不过让她郁闷的是,车载电视相对单一,广告内容又比较多,几乎看一会节目就会夹一串广告,想闭目养神都不行,因为靠得太近,声音直往耳朵里钻。如果能够取消广告就好了,广告没声音也没那么烦了。
记者在某网站的调查中看到,对于上海对公交车广告禁声这一举措,参与讨论的网友中,247人表示了支持,只有4人表示了反对。不少网友表示,每天坐公交地铁时,耳朵都要被“强奸”很多次,但也无可奈何,消灭公交车的烦人噪声,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
何时执行
已存有声广告年底清理完毕
记者昨天下午分别乘坐了两趟不同线路的公交车,在石门一路开往上海火车站的一辆公交车上,在记者发现电视中,除了一个音乐节目外,便是长长的广告时间,从洗发水到香皂以及各种调味料的广告,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周边不少同事也反映,在上下班乘坐公交车的时候,车厢里仍然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广告节目。
市交通港口局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市政府下发的这一新规定即日起已经开始执行,今后广告一定会在公交车上“禁声”的,不过他表示,由于现在公交车上播放的很多广告都是之前录播的广告,合同并未到期,根据规定中第二十三条对已有广告的处理,这些原有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广告,将会按照新规定在今年12月31日前清理完毕。他表示,今后公共车厢新的车载节目的制作将按照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