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艾瑞咨询近期发布的《2009-2010年中国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报告》,移动互联网各应用服务在“应用服务商业可行度”和“应用服务用户接受度”两个维度上被划分为“明星业务”、“中间业务”和“潜力业务”三个类型。具备一定规模化发展市场条件,但还面临若干限制因素的移动互联网业务,将在未来逐步打开市场。
(1)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类型的划分
移动互联网发展的现阶段,根据对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两个方面的因素——“应用服务商业可行度”和“应用服务用户接受度”的考察,我们将移动互联网主要的应用服务在下述图表中列示,我们按移动互联网各应用服务的位置分布,将其圈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是明星业务、中间业务和潜力业务。
其中,“应用服务商业可行度”主要是指在供给方面,当前上述应用服务实现规模化发展的条件成熟度,考虑因素包括市场潜在需求、终端支持情况、网络传输条件和用户资费承受能力等,数据根据专家调研打分并标准化得到;“应用服务用户接受度”是指在需求方面,当前移动互联网用户对上述应用服务的使用状况,根据艾瑞咨询针对移动互联网用户的调研数据标准化得到。
(2)三种类型业务发展状况与趋势
a. 明星业务
在明星业务中,手机浏览器作为移动互联网接入的重要入口,在技术条件和用户需求方面,均排在各项应用服务的前列;类似的业务还包括手机即时通讯、手机门户和移动搜索。明星业务具有的共同特点是:(1)处于移动互联网信息入口;(2)信息密度高,呈现简洁;(3)用户应用操作简便。
b. 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的主要特点,是其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化发展的市场条件,但还面临若干限制因素,如果限制因素能够得到有效克服,中间业务的市场将会被打开,并成长为移动互联网的明星业务。
c. 潜力业务
目前,移动互联网的多数业务尚处于发展的初期,未来的市场开发空间广阔,是整个业务体系中的潜力业务。其中,手机视频和无线音乐等业务,由于流量资费和网络传输速度等因素的限制,目前仍没有得到普及应用。手机网游除了上述限制因素外,终端在硬件的支持方面也面临发展瓶颈,用户体验的提高需要终端水平、资费和网速等方面状况在整体上的有效改善。
潜力业务在移动互联网的业务体系中,面临比其他业务更多的限制性因素,包括技术因素、市场应用条件、用户观念和商业化运营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其中一些业务的发展并非是平滑和渐进式的,而是在发展方式上具有一定跃迁和突变的特征,一旦突破某一发展瓶颈,将会迅速成长为明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