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客户、同行、媒体都不是很喜欢它,这样的公司是不是很失败?未必。比如说过去的微软,还有现在的百度。但商业上的成功并不一定会成就一家伟大的公司,尤其是当它与众多不光彩字眼联系在一起时——比如涉嫌收录出售假药、赌球等不良信息,涉嫌收费删除三聚氰胺信息等。
当笔者第一次听到“分拆百度”这一说法的时候,作为一个很不喜欢它的用户,几乎迫不及待地要鼓掌欢庆。不过,冷静思考后笔者的选择还是支持改良百度,而非分拆百度。
比百度占据更大市场份额的微软曾经被欧盟处以巨额罚款,罪名是滥用Windows操作系统的控制权捆绑其媒体播放器,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方法将竞争对手挤出市场。
百度的做法看起来和微软的举动似乎异曲同工。百度的搜索结果中,百度百科竞争对手的词条被放在十几页之后。这是被其竞争对手一直诟病的地方。但退一步说,百度至少收录了对手的词条,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几乎看不到的选择机会。这比微软的举动还是有了些微进步。
但目前的中国有谁能代替百度呢?如果真的分拆了百度,搜狗、有道、搜搜和很难打开的谷歌以及还没有太多人尝试过的盘古搜索和人民搜索,是否可以比百度做得更好?没人敢肯定回答“是”。
所以,百度的问题不是分拆能解决的。
去年9月份百度公布了自己的开放平台战略。但无论是用户、客户还是同行、媒体,显然并不轻信它的“诺言”。凭借行业垄断地位建立起来的商业帝国百度,并没有真正赢得社会的口碑和信誉。
我们真正担忧的是,中国为何没有可以约束百度“利益无限又无序膨胀”的有效手段?
法制需要“该出手时就出手”——笔者认为很难仅仅依靠百度自身的道德血液使其走出“作恶”的怪圈,那么相关部门循法对百度进行巨额经济处罚就不失为最好的解决办法。处罚必须是大力度的,相对于百度一年30多亿元的净利润和已经是全球百富的罗宾来说,没有上亿元的巨额罚款,并不足以对百度这个商业“巨无霸”有真正的震慑和触动。
技术创新实现搜索行业“百花齐放”——对百度抱怨不已的企业,应该去借机对百度进行颠覆性创新,或创造出新的市场和新的需求,或在技术上超越百度,而非指望政府出面去分拆百度以将对手拉低。
与民共富——已经是行业“巨富”的百度,也应该知反哺之恩回馈全社会,采取更加开放的态度,与生态链上的上下游企业实现共赢共富。
做到这些,应该可以不用分拆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