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百度文库”折射我国网络侵权问题,高法正在考虑出台互联网“避风港”的司法解释。这是记者昨日从国新办举行的2010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发布会上获悉的情况。相关专家表示,“避风港”原则能够平衡网络侵权和网络传播之间的博弈,但定义时需注重客观性原则。
所谓“避风港”原则,是指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在接到权利人申请通知后断开链接或删除内容,则不承担侵权责任。但“避风港”原则也同时容易成为网络经营者进行侵权的保护伞。此前,作家团体指责“百度文库”滥用“避风港”原则而变成“贼赃市场”。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提醒道,网络已经成为居民生活的一部分,同时兼具着信息传播的功能,限制太多会约束其发挥积极作用。如月初百度宣布旗下MP3正版化新音乐平台将在下月上线,届时提供收费和免费服务,业界估计会流失50%以上用户。
莫世健建议对“避风港”原则进行新定义时需要注重“客观性原则”,对侵权形式、侵权程度进行量化规定,并且建议相关法律部门成立专门的网络侵权申请受理、审核机构,负责接受权利所有人的申请,并进行客观审核,向网络经营者发出停止申请,改变目前权利人直接向网络经营者提出申请的弊端,一方面减少了权利所有人的举证成本;另一方面也可避免网络经营者在遭受虚假申请后停止传播而造成的利益损失;更能减少权利所有人和权利使用人之间产生纠纷的概率。
“不仅是网络领域,整个社会都应该注重知识产权这一隐形财产。”在俞梅荪看来,不断完善法律,运用法律武器是保护知识产权首要之本。莫世健认为,知识产权全民教育应与法同行。
就在发布会同时,201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同步召开,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汪洪介绍,《北京市“十二五”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规划(草案)》编制基本完成,经市政府批准后,将由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发改委共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