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是大势所趋,这是业界人士的共识。在国外,数字产品的收入在出版机构的整体收入中占据了越来越高的比重,如著名的出版与传媒机构,英国培生集团今年上半年数字产品收入占比达到33%,去年底占比为29%。在国内,,2010年数字出版产业总体收入达到1051亿元,是2006年的5倍,年增速为49.73%。数字出版发展迅猛,但是现在面临的阻碍因素不少,是否能突破这些障碍,将是数字出版业未来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1、侵权盗版最大的毒瘤
严格意义上来说,目前我国的数字出版业并不如数字显示的那样美好。“通常我们所说的数字出版应该以数字图书、报纸、期刊为主,而这样的数字出版产值很小”,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对《IT时报》记者表示。记者注意到,在1051亿元的产值中,网络游戏为323.7亿,互联网广告为321.2亿,占据大头,而电子书、数字期刊、数字报纸三者的收入总和仅为38.29亿,占整体收入的比例仅为3.6%。
告不倒的百度、苹果
张洪波也认为目前我国对盗版侵权的赔偿标准过低,他谈到,西方国家对盗版的判决可能会使企业破产,国内现行《著作权法》却做不到。目前的《著作权法》规定权利人可以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如果自己的实际损失无法证明的话,对方要提供非法所得,两项无法证明的话就则法官自由裁定,判赔最高达到50万元,50万元是不足以达到遏制和打击盗版的作用的。
张洪波建议在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中规定最低赔偿数额,而不设上限,。实际上,近年来出版界对修改《著作权法》的呼声相当大,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对于赔偿数额要设立一个起点,建议起点定于2万-5万之间,并建议增加“惩罚性赔偿条款”。
3、渠道之争线上线下在博弈
图书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让出版社又爱又恨,一方面为自己拓展了新的收入渠道,另方面电商又屡屡突破价格底线,使得实体渠道利益受损。如何处理和电商之间的关系,实现合作共赢,让众多出版社挠头。
网上书店“挤死”实体店
3个月前,曾沸沸扬扬的“24家少儿出版社抗议京东低折扣”事件,如今阵营似乎有所分化,一部分少儿出版社不依不饶,准备将京东告上法庭,而另一部分则在寻求双赢的合作之路。“毕竟,电子商务平台的销量已经占到我们总码洋的20%。”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少儿出版社的一位人士表示。
无论传统出版业如何“不待见”电商平台,出版人必须要面对的事实是,电商大军在网络图书销售领域正在集结。除了已有的当当、卓越、京东外,一号店图书频道已上线,新华书店旗下上海博库书城拍拍旗舰店正式运营,苏宁易购明确年底前上线四五十万种图书,网络书店的规模正越来越大,足不出户便能买到低折扣图书的网络购物模式,对整个图书零售市场的冲击日益明显,越来越多的独立书店倒闭便是例证。
出版社要换思维
出版社常自诩是“微利行业”,不止一个出版人给记者算过,一本书的成本价(包括版税、印刷、经营成本等)基本在4至5折左右,对外出货的折扣价普遍是6折,实体书店最多打8折,起码保证20%的利润。而电商平台“混不吝”的价格乱战,动辄赔本卖4折,的确让很多实体店扛不住,这必然影响出版社的收入。“是一个恶性循环。”张宏说。
于是今年5月,24家少儿出版社集体发出声明,抗议京东商城4折销售儿童书。磨铁文化出版公司与卓越也差点“翻脸”,称如果后者不调整价格,前者不排除将其所有品种的图书独家供给当当。
对于出版社的“抗争”,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传播学老师肖洋认为,这不过是出版业缺乏面对电子商务的勇气,“如果所谓的行情,是基于出版社目前的供应链、运输成本、库存成本等因素来考虑,自然电商的折扣价低于行情;但如果行情的标准是以纯粹图书的价格混合电子商务策略下的优化成本,电商的折扣价是行得通的。”他认为,传统出版业不应抱怨,而是要发挥连锁书店的优势,优化供应链,即使不能做到像京东那样“把规模放首位”的阶段性、战略性亏损,“至少图书的折扣可以更低些。”
事实上,信誉良好的电商值得传统出版商去信任。仅以账期为例,在传统书籍流通领域,书店与出版社的结账期从3个月,慢慢延长至半年,甚至一年,而资金雄厚的电商则信誉良好,“账期短,回款也比较规律。”那位少儿出版社人士透露。
“是时候颠覆传统的销售思维模式了。图书内容不好、销售渠道单一、供应链拖沓复杂的出版社自然面临被兼并淘汰的结局。”肖洋呼吁,出版业是商品持有者,应积极面对电商对出版业的挑战。
4、商业模式盈利仍是老大难
安妮宝贝成“宝贝”
手机阅读作家仅分两成
“来自三大运营商的无线收入占磨铁数字收入的45%左右”,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毕建伟向记者透露,与移动基本是四六分成,磨铁占四成,移动占六成,然后,磨铁再与作者五五分成。如此算来,每本书被手机下载,作者可以获得两成收入。
三大运营商中,中移动因先行一步,模式最为成熟。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年底,移动手机阅读收入将超过10亿元,活跃用户5000万,其中70%以上内容属网络原创小说,盛大文学旗下站点贡献了一半以上的份额。
运营商的大力推进,对于急需找到收入来源的数字出版行业而言,是块好蛋糕。但与国外对比,出版人觉得国内运营商下手“太狠”,“作家收入太少了,在国外,运营商只能拿到两成,苹果拿走三成,作者应有五成收入。”一位出版人士称。
虽然出现新模式,但就整体而言,当前数字出版产业链并不成熟,盈利仍是大难题。
“内容提供商‘分了心’,不精练内容而去研发硬件阅读设备;网络运营商‘不真心’,拥有海量用户和销售网络终端却在内容合作方面不舍得支付合理资金;平台服务商‘铁了心’,数字内容整理雷同多,重复开发浪费较大仍然不回头寻求标准化;硬件生产商‘不甘心’,掌握技术和资金却觊觎内容资源甚至是违规的资源。”肖洋认为,正是在诸方合力的“积极”作用下,数字出版的盈利模式才受到较大制约。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系系主任洪九来认为,数字出版整体上还是个新型的出版业态,目前欧美出现较为成功的案例,主要是传统出版企业之外的新技术型企业完成的,如亚马逊、谷歌等,传统出版寡头们的数字转型还没有出现较有普遍价值的示例,尤其在大众出版领域。这种现象也说明,面对数字化这个“毁灭性”的力量,传统出版要进行转型可能从创新理念到实际运作都有别于原来的企业升级换代,需要另辟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