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号称广告“杀手”的“限广令”终于把被广告绑架的电视剧“解救”了出来,但是它却让卫视付出了“流血”的代价。
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这也是广电总局继发布 “限娱令”后再出重拳。业内人士估计,此规定一旦实施,全国各地电视台预计损失不少于200亿元。
很可能被重创的卫视也正在寻求解决方案。昨日从湖南卫视相关人士处获悉,湖南卫视将于12月9日重新启动招标工作以应对此次 “危机”。据该人士透露,目前编排和招标工作正在调整当中。
卫视之首的央视却并没有启动重新招标的计划。央视公关人士表示,会严格执行广电总局的政策,目前正在编排调整相关工作。
逐步整顿广告
记者发现,电视剧插播广告的相关政策近年来一直在变化。
2003年12月,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9点-21点的黄金时间内所播放的电视剧中不得插播广告。
2009年颁布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1号里,提到“播出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其中,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最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广电总局有关限制电视剧“中插”广告的政策也可谓一拳接着一拳。
就在10月11日,广电总局才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段影视剧每集中可插播一次广告,不得超过一分钟;禁止在片头、片尾前插播任何广告;播出片尾画面以及演职人员表时,禁播广告。
此次政策则彻底封杀了广告在电视剧中插播的空间。根据政策规定,广电总局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卫视忙调整涨价幅度或达一成
据记者了解,电视剧肩负了电视台70%的营收重担,尤其是在晚间3~4小时的黄金时段,电视剧创收的广告可达电视台全天业务总量一半以上。
此前各卫视的招标数据显示,电视剧播出大户安徽卫视2012年黄金资源广告中标金额为4.6亿元,其中“中插广告”占88%,高达4.1亿元;浙江卫视9.2亿元的广告招标中也有59%的收入即5.5亿元来自 “中插广告”;湖南卫视虽然仅拿出23%的黄金资源进行招标,但在吸金总额25.3亿元中,“中插广告”也收获9.1亿元;江苏卫视广告招标吸金21.8亿元,“中插广告”占去15%即3.2亿元。而作为广告吸金大户的央视,2012年广告招标总额是142.58亿元,“中插广告”收入比例仅为6%即8.5亿元。
“限广令”一出,各大卫视高达几亿元的收入打了“水漂”,被迫对节目和广告播出方案进行再次调整。
湖南卫视公关人士对记者表示,12月9日,湖南卫视会针对此次“限广令”结合明年卫视的改版计划对一些剧场节目资源进行调整。此前,湖南卫视已经针对金鹰剧场、快乐大本营以及天天向上等栏目进行了招标。
而天津电视台的调整更为直接。天津电视台广告部副主任、天津卫视频道广告总监胡春凌表示,目前已经取消了剧场中两集电视剧中插3分30秒的广告,并不增加电视剧前后广告时间。
对于取消插播广告的损失,胡春凌表示,插播广告取消,对于卫视而言,收视率就会提升,客户的营销效果会更好,这也就意味着广告涨价。据她透露,未来天津卫视将通过合作伙伴冠名、台网互动等方式调整广告价格,预计广告涨幅为10%左右。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告主表示,虽然目前各大卫视已经表示正在调整和编排广告,但是,涨价或许成为必然趋势。他也透露,目前从各大卫视反馈的信息涨价幅度约为10%。
不过,此次广电总局并未对广告总量进行限制,黄金时段广告总量依旧为18分钟,因此,各大卫视通过何种手段消化被禁止的插播广告,也成为眼前的关键点。
此前有报道称,被认为是此次政策“重灾区”的安徽卫视不会重新举行广告招标会,而是对广告资源进行再分配,把广告往剧前和剧后移动,此外还将开发新的广告增长点,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东南卫视相关人士表示,离“限广令”实施还有一个月时间,大家都在观望,看其他卫视会出台什么应对措施。
另一方面,“限广令”的利好消息令视频网站的从业者们备感欢喜。昨日,乐视网COO刘弘表示,该政策实行之后,预计会有大量广告转移到视频网站,目前乐视网已做好应对准备。刘弘透露,未来乐视网将加强独播战略,把更多的热门影视剧进行独播,吸引全网流量和全网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