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出台:桥隧两侧成禁区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537

  昨日,青岛市规划局公布了《青岛市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总体规划》。规划确定,以保护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特色风貌、保证居住生活、保护公共空间、保证交通安全等为目的,划定户外广告禁设区。包括学校、居民楼、城市海岸带等在内的19类区域禁止设立任何户外广告及招牌。

  高速公路两侧禁设

  禁设区主要包括各级行政办公用地及其周边地区,城市特色风貌保护区内的城市绿地、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街区范围内各类历史建筑的保护控制地带,城市海岸带(包括前海一带和环湾一线地区),山林、景区保护范围,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水域、河流两侧防护绿地范围,交通枢纽、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对外出入口、高速公路等公路两侧,胶州湾大桥两侧、胶州湾隧道、环湾大道及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两侧,军事机关、军事管理区及其周边控制地带,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控制地带,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文化设施,工业区和仓储区中的生产、仓储等设施,市政设施、领事馆等特殊场所,居住区及居住建筑,铁路沿线等区域。

  其中,城市特色风貌保护区主要包括太平山、青岛山公园、奥运文化街区、八大关历史文化街区等。

  城市海岸带包括前海一带和环湾一线地区。前海一带指团岛至晓望河(西起贵州路,包括沿太平路、莱阳路、文登路、东海路以南区域(含道路两侧))、黄岛后岔湾西至黄岛区界的滨海地区(岸线与第一条城市道路之间的区域);环湾一线地区指环胶州湾其他岸线与第一条城市道路之间的区域。

  139条道路为限设区

  根据自然条件、城区、街区和建筑功能进行分级控制,划分为禁设、限设、宜设三个级别。允许户外广告主要沿商业中心、商业街、商务中心及其延伸或拓展区域设置,包括宜设区和限设区、宜设路和限设路。

  规划确定,户外广告主要在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及其延伸或拓展区域分布。在此基础上,结合青岛现状广告分布特征、城市功能分布以及城市风貌和空间特征,结合道路体系、商业网点等情况,进行户外广告设置总体布局,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布局体系。

  记者注意到,包括中山路、香港路部分路段、福州路、山东路、重庆北路以及黄河中路等在内的139条道路被确定为户外广告限设区域;而包括海尔路和云霄路部分路段等在内的30条道路确定为宜设路段。

  未来19年严控户外广告

  为迎接2014年世界园艺博览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环境品质,充分展示青岛形象,青岛市政府决定在青岛市区开展“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重点解决户外广告、招牌布局不合理、设置过多过滥、档次不高等视觉污染问题。

  规划范围为青岛中心城区范围,面积约1408平方公里。规划内容包括户外广告和招牌两部分。户外广告进行总体布局和分级控制,明确设置通则;招牌通过设置通则和技术规范进行控制。时间涵盖范围为2011年到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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