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央行本月初发布《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天是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在这份管理办法中规定,今后互联网支付账户将实行实名制,这意味着互联网支付将正式步入“实名”时代。
互联网支付指消费者为了购买特定的商品或者是服务,依托互联网发起一个支付的指令,最终实现资金转移的行为。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支付帐户的开立必须实行实名制,支付机构对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要负责。
实名制具体怎么理解?第一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的假名的支付帐户,个人客户申请开立支付帐户的时候,支付机构还应该登记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联系方式以及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还有有效期限等等身份信息,并对所有基本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要进行审核。
除此之外,对于大额交易也有一些监督行为,支付机构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必须保留客户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第一种情况是个人支付帐户单笔收付金额超过1万块钱,第二种情况是个人客户开立所有的支付帐户月收付金额累计超过5万块钱,第三种情况是资金余额连续10天超过5000块钱。这三种情况下,支付机构应该留存客户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此外,为了防范风险,按照意见稿的规定,客户在同一支付机构开立的所有支付帐户还必须关联银行帐户,支付帐户的名称应该与银行帐户名称保持一致。征求意见稿总体目的是要保证消费者网上支付安全,防范金融机构可能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