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视传媒三季度净亏1430万美元 环比大幅收窄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455

 

  华视传媒今天发布了截至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2012年第三季度业绩。财报数据显示,华视传媒第三季度总营收3320万美元,同比下降34.0%,环比增18.2%;净亏损1430万美元,去年同期为净亏损80万美元,上季度为净亏损1.94亿美元,环比大幅收窄。

  截至2012年9月30日,华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310万美元。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经营现金净流出为2,620万美元,其中约1,350万美元用于向上海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上海地铁”)支付2012年上半年媒体成本。

  在2012年第三季度,华视的网络可播出时间总数为40,963小时。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的移动数字电视广告网络覆盖中国19个城市(包括独家代理以及成立了合资公司的城市),共计107,821个屏幕。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网络的每播出小时的平均广告收入为748美元。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网络每播出小时平均销售7.31分钟广告时间。

  华视传媒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利民先生表示:“在第三季度,我们邀请到两位电视媒体行业的资深专家,张慧民先生与谢镇鸿先生,加入华视传媒。华视传媒将继续致力于通过提高自制节目的数量及推广线下活动,深化与中国排名前列的各卫星电视台的合作,来优化自身媒体网络的影响力与提升节目内容的吸引力。

  华视传媒首席财务官王焱先生表示:“不久前重组上海地铁移动电视广告经营权协议是华视传媒在实行媒体资源优化与媒体成本控制战略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在继续满足客户需求并保持市场份额的前提下,我们在部分媒体固定成本过高的城市转而采取灵活的非独家经营合作方式,这将改善公司的运营利润率,并为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提供坚实基础。”

  华视传媒曾于2012年7月13日收到纳斯达克退市警告。通知函称,华视传媒美国存托股份价格在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7月12日期间的连续30天交易日中收盘买入价低于1美元,未能符合纳斯达克股票上市规则第5450(a)(1)条所规定的1美元最低标准。依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810(c)(3)(A)条的规定,公司有180天宽限期,即在2013年1月9日之前期间,如果公司的美国存托股份价格收盘买入价能够连续十个交易日达到或高于1美元,则视为已重新符合上述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要求。对此,华视传媒表示公司将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使公司重新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中对最低买入价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