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品牌不能盲目追求知名度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323

  好品牌常常都有很高的知名度,但是知名度高的并不一定就是好品牌。这点用艺人来举例就非常清楚,林志玲是厂商争相合作,公认的优质代言人,相对的,“凭什么姐”虽然也有颇高的知名度,但却不是每个厂商都适合合作的对象。

  所以在经营一个品牌时,千万别陷入了盲目追求知名度,却偏离了品牌核心精神的迷思,甚或是广告本身很多人观赏,却没有做到传达品牌精神的遗憾。近期有两个值得探讨的“本土”案例,拿出来与大家一起思考。

  自从一年前左右,ASUS决定它的品牌唸法要从塬本的Ah-soose改成ey-SOO-se,然后就开始积极教育市场这个改变。这件事情在最近达到高峰,ASUS动用了李小龙来製作病毒影片,上传到YouTube,并且再投放广告进行宣传。

  这个影片在半个多月的时间内累积了47万次的观赏,不过观察留言,大家看完之后的反应似乎不太妙,观众投票截至目前为止是247票喜欢,96票讨厌,也就是每3.5个人中有1个人不喜欢。

  我自己的感想是影片中传达的精神除了Kuso(搞笑)之外,与华硕坚持品质与创新的品牌精神丝乎没有太大的关联性。另外,就像可口可乐行销长说的一样,在社群媒体时代,消费者才是品牌真正的主人,因此从出发点,我觉得坚持教育市场品牌的唸法就显得多余,消费者应该可以自己决定要怎么唸你的品牌,只要他们能因此产生认同感,且这个唸法在谈话中不会让朋友产生坏的印象,我觉得身为品牌,你应该拥抱他们的选择。

  第二支同样有些争议的影片来自双A中的另一个A—Acer。他们在10月的时候与好莱坞火辣女星Megan Fox合作拍摄了这个VoxFox系列影片,似乎想诉求Megan性感的外表下,背后也有一颗科学与关怀动物的心,而Acer的Aspire Ultrabook就是支持她的这个热情的电脑。

  影片的韵律与剧情还不错,上线2个多月来也积累了417万人次的欣赏。不过观众投票有点小小的不妙,2,317 vs. 618,每5个人中有一个讨厌这支影片。观察留言,许多是对着Megan Fox本人而来,而不是针对影片。这是选择代言人的一个风险,如果这个明星本身的品牌就有争议,那有时也会连代影响到委託代言的品牌。

  但更重要的是,看完这支影片后,我对Megan Fox留下的印象,远远超过我对Acer留下的印象,我依稀记得她在使用一台笔记型电脑,但完全不记得那是一台什么样的 Notebook,当然更不可能知道 Megan 是鼓励我去买Acer的Aspire Ultrabook。

  我觉得这点是这支影片设计的败笔,当然事后Acer又做了平面广告来补强,但其实照片中你仍旧很难看出来它是哪个品牌,可以是任何品牌的Ultrabook,甚至是苹果的MacBook。更重要的是,我根本认不出来这是Megan Fox本人。

  所以经营品牌与沟通品牌精神真的很难,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要顾及。我们看到双A都正在尝试,虽然没有完美,但我想还是该给予鼓励,希望有朝一日,我们真的能够做出几个公认世界一流的好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