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界的潮流跟风已经和时尚界有一拼,潮流年年换,一潮高过一潮。知道这段时间流行什么吗?对,就是跟风开发新的流媒体视频服务去和Netflix和亚马逊竞争:英特尔、沃尔玛、AT&T、索尼、Verizon等公司都已加入到这一行列中,而且跟风者的名单还在不断变长。
可问题是,后起之秀的表现真的能比沙场老将好吗?GigaOm主编Om Malik撰文指出,英特尔,AT&T和Verizon等科技公司盲目跟风Netflix搞流媒体,简直是“集体犯糊涂”。
看看CES展会吧,这就是一个冷眼旁观科技行业“集体错觉”的绝佳机会。每一届CES必然产生一个新的跟风潮流,而每一届的“潮流”最终都以眼泪告终,最终机会尽失。
而今年,那些试图在流媒体视频领域追赶Netflix和Amazon Prime服务的任何一家公司,我真心想给他们封一个“没事儿瞎起哄”大奖。看看这些公司最近的宣布的计划:
Verizon(威瑞森):将于2013年3月推出由Redbox(DVD租赁商)做支持的流媒体视频服务。
AT&T:将推出名为Uverse Screen Pack的流媒体视频服务。
英特尔:也想开展流媒体视频业务,并且已经同康卡斯特(Comcast)有线电视公司达成合作。(注:去年康卡斯特推出了Streampix,但是现在还不清楚该业务是否已经失败,或者已取得了一定成绩)
索尼:同样正急切盼望着拥有流媒体视频业务。
看到这股竞相宣布进军流媒体的潮流(肯定还有几家,我不记不清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浮现出来。
就在几年前,得益于苹果的iPod产品以及iTunes,数字音乐下载风靡一时,我们见证了一次类似的“集体跟风”。2005年的时候,众多追随者集体犯糊涂,几乎是一夜之间,包括Cingular、7-Eleven、百思买(Best Buy)、沃尔玛、Verizon和AT&T在内纷纷推出音乐下载服务,最后都是昙花一现,生生被市场嘲弄了一番。
在05年的评论文章中,我曾毫不留情的批评跟风者们的天真想法:
“大家都看到了苹果和iTunes的成功,人人都在想:我有自己的品牌、有自己的传播渠道,剩下的就是赚钱啊!换句话说,乔布斯有的,我都有,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搞一搞数字音乐呢?带头来,形形色色的产品都涌现出来,消费者困惑了。面对一大堆纷杂的选择,他们该选谁?改为谁付钱?能不能把音乐从手机转到电脑上呢?
iTunes和iPod制造的便捷、封闭的系统恰恰是一座孤岛,其他的竞争者根本无法抗衡,结果各种后来产品的盈利能力都成了最大的问题——数字音乐真的不是人人能成功。
无独有偶,2007年到2008年间,数字音乐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提供视频下载又成了各家企业中盛行的业务。沃尔玛当时想要籍此打败苹果,但到最后却败阵而走;AOL和Google最终也不得不从视频下载的竞争中撤出。这些公司的尝试为何失败,这些后来的效仿者为何无一准备占据业界的优势地位呢?
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解决人们所面临的问题,而往往只是企业做出的“官僚化”决策的一部分,或者只是供管理层对外炫耀的一张业务清单,“看,我们也准备干点新鲜事了,我们也创新了!”
听起来好听,而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可怕的“拿来主义”的创新。
眼下又出现了新一轮的流媒体视频服务追随者,他们之间的差异性会很小。拿AT&T来说,他们正在和几家工作室谈合作,主题频道多达3000个。当我将它们与Netflix和Amazon Prime的视频相比较时,我找不到任何优势,他们拿什么吸引用户更换服务商呢?
对我而言,Netflix提供了一个很棒的休闲观影套餐。确实,它未必能提供最新的电影,但是TBS或TNT频道也不能。Amazon Prime的服务实际上很不错 ——我是Amazon Prime配送服务的付费用户,所以我可以免费观看。除了上述两个视频套餐,我还偶尔在苹果商店下点东西,对于关注角度不同的在线视频我总是很感兴趣。
如果我是英特尔,我会真正地把注意力放到能与高通(Qualcomm)和联发科技(Mediatek)竞争的移动芯片上来,而不是在视频服务上混日子。视频服务能对公司的核心业务起什么作用呢?这真让人费解。
而至于AT&T和Verizon,它们根本就不应该尝试做消费性服务,因为坦白地说,这类业务的存在会伤害自身用户的利益。
那么索尼呢?参考一下三星的市场决策,难道他们不应该继续专注在电视机制造上出出彩儿吗?别在在线视频服务上浪费时间了!有一个问题我常常想不通,为何那些压力最大的公司总是去尝试干一些不相干的业务,而对真正侵蚀公司核心业务的问题避而远之呢。
奉劝诸位跟风者,别跟着英特尔犯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