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3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强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是整治重点,尤其要严厉查处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栏)目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虚假医疗广告误导药品消费,形成“吃错药”用药隐患,直接威胁到百姓的生命健康,,怎么严格都不过分。但是,13个部门下发的一纸通知能否遏制住虚假药品广告的的泛滥呢?
虚假医疗广告屡禁不止,除了厂家、医院和一些媒体、“代言人”见利忘义胆大妄为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打击不力,违法行为的风险成本过低。以往对虚假医疗广告大都是通过罚款进行查处,但由于罚款金额有限,致使违法者可以轻而易举地从继续发布虚假广告中捞回来,结果是禁而不止,虚假医疗广告愈演愈烈。
美国的医疗广告也是比比皆是,但是按照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出台的“面向消费者的广告行业指导”规定,药品广告信息必须“真实、均衡和传播准确”、“不骗人”,强调要全面说明药物的疗效和风险。同时,广告中还应该包括四个要素:显示一个免费的咨询电话;显示一个网址;提及一个印刷品或者资料册;提及向医生咨询。所有这四个要素,都是为了保证消费者有机会获得该药的详情。
如果没有做到这些呢?后果当然是“吃不了兜着走”。世界知名的默克医药公司99年研制出一种止痛药Vioxx并且猛做广告,很是赚了一笔。但好景不长,人们发现此药使心脏病的发率率提高两倍,而默克公司在初期广告中却未对此作出声明,结果被众多消费者起诉要求赔偿,其中默克公司仅赔偿一个消费者就达2000万美元,同时还要为此接受2700万美元的罚款。如此巨额赔偿在我国是无法想象的。
必须承认,对于虚假医疗广告整治,我们有关部门下的通知够多了,查处曝光的厂家、医院也不少了,但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想杜绝虚假医疗广告,就必须不断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的手段,让胆敢以身试法说大话、说假话的厂家、医院倾家荡产,承受不起违法的风险,不信那些虚假医疗广告者还敢让老百姓“吃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