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涉案两大主角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均在庭上做出激烈辩论。
自2012年5月收回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商标使用权后,广药与加多宝关于红罐凉茶的系列纠纷并未因此平息。据悉,,大多都还在做程序审理工作,进展缓慢。,广药加多宝相互起诉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包装装潢。
由于案情复杂、双方亦各不相让,预计最早要在两个月后方有宣判结果,,因此短时间内难有最终结论。
广药临时变更诉讼请求
广药代理律师称,撤销红瓶是为了把精力集中在红罐凉茶上
当日审理的两起案件分别为:一、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诉广药集团旗下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二、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
庭审当日,广药集团当庭对其五项诉讼请求的两项进行了变更,先是把原在诉讼范围内的红瓶凉茶予以撤销;本来起诉加多宝的范围是,在2012年5月10日王老吉商标判归广药后生产的凉茶,但这次广药也将日期提前追溯至2011年11、12月。
广药代理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史玉生表示,撤销红瓶是为了把精力集中在红罐凉茶上,而自加多宝在2011年11、12月开始生产一面加多宝、一面王老吉的凉茶起,就已经侵犯了王老吉凉茶的包装装潢,因此将侵权日期追溯至上述时间。
但加多宝方面对此提出质疑,“广药集团起诉时间2012年7月,截至目前其有充分时间明确其诉讼请求及理由,并组织相关证据,开庭临时变更诉讼请求,唯一解释是权利基础不稳固。我方认为原告密集的变更诉讼请求,缺乏严肃性。”加多宝代理律师杨晓岩说。
包装所属成关键
加多宝认为商标和商品的包装、装潢是独立的,广药只能拿回商标,红罐包装仍属加多宝所有
随着庭审进入法庭调查及辩论环节,广药和加多宝在涉案商品、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及该包装归谁所有、能否与王老吉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等问题上展开了激烈辩论。
一方面,加多宝认为,案中的知名商品是指多年来加多宝生产经营的曾经租用王老吉商标,现使用加多宝商标、使用王泽邦后人独家配方的红色罐装凉茶产品(包括加多宝公司生产的贴有王老吉商标和加多宝商标红罐凉茶)。但广药集团则认为知名商品就是王老吉凉茶。
此外,加多宝认为商标和商品的包装、装潢是独立的,受不同的法律保护,广药只能拿回商标,红罐包装、装潢仍属加多宝所有。
对此,王老吉代理律师、广东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福传认为,“特有的包装、装潢”必须与“知名商品”相结合才能产生包装、装潢权,也就是说,红罐必须与王老吉凉茶相结合才能产生装潢权。
“各种商业标志包括商标、商号、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在内,共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识别体系,由此建立起的商誉是统一的,而不是分裂的。”胡福传认为,在法律意义上,王老吉商标和红罐装潢已经固化为一体。
一天两审加多宝:红冠起诉红罐
“起诉究竟是有人指使还是在自我炒作,我们不好评论。”
事实上,正当加多宝就产品包装装潢与广药舌剑唇枪之际,一个名为“红冠”的饮料公司也在另一边对加多宝发起了诉讼战,更加巧合的是,该起案件开庭时间同样也是5月15日。
5月8日,化州红冠化橘红饮料有限公司对外宣称,因加多宝公司之前发布的“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宣传广告,涉嫌侵犯了“红冠”的商标权益,,。
“案件也在今早开了,但双方都没申请对外公开审理。”15日,一名接近红冠公司人士确认。化州红冠在2010年6月推出“红冠”橘红植物饮料和维生素运动饮料。化州红冠认为“冠”与“罐”互为谐音,而加多宝投放的改名广告,使消费者误认为“红冠”饮料已改名为加多宝,使得该公司之前的广告投入及销售受到损害。因此,化州红冠将加多宝连同刊登改名广告的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亿元。
“化州的企业突然跑到广州来起诉,究竟是有人背后指使还是在自我炒作,我们不好做出什么评论。”据一位接近加多宝人士透露,目前加多宝内部正了解这起诉讼的详细情况。而在开庭当日,无论是加多宝还是化州红冠都对案件三缄其口。
倘若将化州红冠的1亿索赔计算在内,加多宝在更名广告上被索赔的金额将高达11亿元以上,此前广药就提出10亿元广告案索赔,而在这起包装装潢案件里面,广药又提出了1.5亿元的索赔。
“加多宝2012年销售超过200亿元,按照去年饮料行业的平均利润率7.3%来计算,因此我们提出1.5亿元的索赔。”广药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倪依东表示。
虽然还没有初审结果,但双方的对战早已打响。此前,加多宝发起了全国种植户与经销商的声援活动,开庭前一天,北京、武汉、福建石狮、浙江杭州、广东东莞等七地加多宝工厂的员工举行声援活动。来自广药方面的消息称,5月11日,加多宝20多名员工在广州白云区殴打王老吉3名员工,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