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部门20日晚间叫停《南方都市报》发布的“小三战言系列广告”,社会各界给予认可的同时也呼吁,,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小三战言系列广告”引发各界批评
“小三战言系列广告”引发社会各界批评,认为这份“小三战言”明显挑战道德底线、违背法律。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这则广告如果不说它宣传的是化妆品,公众是看不出来的。”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付忠说,它违背了我国广告法“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等规定,并且内容荒诞,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道德观造成不良影响。
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幸说,现在网络上这种“打擦边球”的广告不少,有些属于“俗”,有的属于触犯底线的“恶”,本来就需要纠正;传统媒体现在普遍向新媒体的经营方式靠拢,这一过程中如果尺度拿捏不当,就会出现类似的事件。李幸认为,“恶俗广告”挑战公众的道德底线,说明在传播实践中还缺乏明确的道德边界和思想共识。
现供职于某新闻网站广告部门的一位莫姓负责人说,广告主为了营销效果,难免会有一些“出位”的要求,但是媒体应当在利益面前把持住自己。
这些年我们鄙视的恶俗广告
近年来,一些直接挑战道德底线的恶俗广告,引发了极大的社会反感。
今年3月,珠三角某市一旅行社推出漂流线路广告,使用了“你要什么鸡就有什么鸡”等用语;苏州闹市区观前街某湘菜馆堂而皇之地打出了广告横幅“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搞大的”;江苏常州一主题乐园在其广告中用“高潮到了”形容游客坐过山车的感觉……凡此种种,都是围绕着“性”打转直至打破社会道德底线的负面案例。
一些地方政府也剑走偏锋:湖北利川打出“我靠重庆,凉城利川”的标语,让重庆市民感到“很受伤”;江西宜春市旅游部门联合“旅游营销策划专家”共同策划了城市形象广告“一座叫春的城市”,它在“收获”无数抨击与口水之后,竟然还被评了一个“营销创新奖”,让众多群众感到困惑。
回顾这些事件可以看到,与一些因为传播方式、表现方式引发反感的广告相比,这些广告直接用内容挑战着社会道德的底线。然而除了社会的口诛笔伐,相关管理部门在大多数案例中,都处于“缺位”状态,,划上本应有的“休止符”。
抵制恶俗广告是通行的国际规则
,是发达国家通行做法,被视为对公众利益的有力保护。而在这些国家里,企业在进行广告营销的时候必须特别小心,因为稍有不慎就会遭遇投诉、惩处。
以英国为例,成立于1962年的广告标准局每周都会接到大量投诉,该局会把所有投诉的处理结果公布在网站上。仅2011年,该局接到的投诉超过31000宗,涉及22000多条广告,可见当地消费者对广告的内容有多较真儿。而根据广告标准局当年年报,超过4500条广告被认为“不可接受”,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或撤销。
“广告标准局的任务是确保所有媒体上的所有广告都合法、得体、诚信、真实,有益于消费者、企业和社会。”该机构官网明确表示。其中,“得体”一词在英文中包含正派、体面、高雅、严肃等含义。
除了有认真的受众,发达国家往往还有一些特别爱“找茬”的、形形色色的社会组织,他们时刻紧盯着广告牌、杂志、电视等各种载体,以防自己的权益或者自己倡导的理念受到侵害。
国际知名公关企业罗德公关资深人士李傲(化名)说,对于世界一流专业公关广告公司而言,在制定创意及传播策略时,会有明确的道德边界,追求传播效果的同时必须为客户品牌美誉度考虑,“种族、性别、宗教等敏感领域都被列为禁区,国内相关机构应当借鉴参考。”
“从业界来说,,我们也希望读者和公众较真。只有这样,良币才能驱逐劣币。”一位广告从业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