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媒体的质与值

市场研究 2018-11-02 12:08:23 阅读362

  媒体是时代的产物,媒体评估也应随媒体环境的变化与时俱进,但无论环境如何变迁,媒体评估体系所追求的,应当始终是媒体效应的真实呈现。

  就电视媒体发展而言,在早期黑白仿真阶段,频道数量稀少,收视相对集中,人们生活规律、节奏缓慢,日记法(Diary)足以反应收视状况;当数字压缩技术导入视讯传导后,频道数量大增,遥控器解放收视选择,日记法已不足以反应收视状况,因此收视仪(People Meter)应运而生;而当消费群进一步变化,统计变项无法完整界定消费群,媒体品牌逐渐形成时,全量化的收视测量系统已经不足以真实、全面地呈现媒体效应。

  事实上,观众对频道与节目的观感与态度,影响其收视的投入与关注度,而投入与关注度则是媒体效应的关键,就电视这个传统的大众媒体而言,“视而不见”等于“不见”。近几年,各大国际著名收视调查公司,包括CSM与AGB等,都已经在收视率之外,加入生活型态或其它质化调查的内容,目的就是在于通过从全量化的评估转变到量与质平衡的综合评估,使提供的数据更真实地反应媒体效应。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在媒体广告效果的评估中,质化因素不可忽略。

  媒体广告效果是由两个主要部分构成,即讯息与载具:讯息指的是创意内容,包括创意所要达成的策略方向,创意本身所营造出的冲击力,以及创意材料的长短等;而搭载创意的媒体,其效应则来自于媒体收视人口的数量,收视群的组成,以及收视群对该媒体的观感与态度。

  ·收视人口数量:各频道或节目的整体收视人口数,收视人口是媒体社会影响力的基础,也是广告定价的依据。

  ·收视群组成:进一步区分媒体收视人群在各统计变项的组成结构,商品根据其所定义目标消费群的统计变项,计算出接触各媒体的比率,形成一般常用的测量依据,包括目标消费群收视率,目标收视人口,以及引申应用的千人成本或点成本等量化指标。

  ·收视群的态度:收视群对该媒体的形象观感与态度,即媒体效应的质化因素。媒体在观众心目中的地位与观感,影响其广告说服效果,一张海报张贴在国家剧院或电线杆上,其效果差别将有如天壤,与收视率的量化指标不同的是,收视率测量的是“有没有”,而质化分析针对的是“深或浅”。

  对媒体的综合考量应当包含量化和质化的指标,其中,量化指标是统计上的数理计算结果,而质化指标则偏向主观认定,因此根据不同的人群,在不同的区域,对不同的媒体都应有其不同的认知与观感。

  媒体质化因素影响广告效果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反观整体市场,则仍然专注于量化评估中,而忽略其质化因素,在经济环境艰困、预算紧缺的情况下,毋宁说是一种刻意的浪费。而在新兴媒体不断出现、视听族群一再细分的媒体环境下,如能针对品牌目标消费群的接触与认知,正确地评估媒体价值,使其呈现出该有的差异,将是提升广告效果的重要方法之一。

  回想几年前,当国内市场由日记法转换成收视仪时,由于数据的变化、特别是整体偏低的数值,也曾经造成市场的震荡。然而实际上,不管是日记法或收视仪,并没有改变观众的收视,观众仍如常收看电视,差别的只是两种不同的调查方式呈现出不同的“币值”,事实证明,收视仪调查出来的数据,是更接近实际收视的数值。回顾前文所述,媒体评估所追求的始终是媒体效应的真实呈现,而在现行量化评估的“有无”上加入质化的“深浅”应该是较能呈现媒体效应的评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