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当我们已经用浏览网页代替翻阅报纸,当我们已经用QQ替代电话,当我们已经用Email替代信函,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最重要的媒介和平台,这里面当然也少不了网购。
中国网购市场的发展不可谓不快,然而什么一直是网购被人诟病的短板呢?是什么一直在阻挡着普通民众使用网购这种新型的购物手段呢?互联网基础和习惯都是可以改变的,一开始,很多专家说是因为支付问题,因为网上付款实在是麻烦,因此用户会有心理障碍,不过随着各大银行和众多第三方支付的迅速进入,这已经不是阻碍网购市场迅速发展的要害了。
毫无疑问,是网购中一直存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周问题被不断曝光,挫伤了大家网络购物的积极性,打击了网购的信心,同时也伤害了整个网购市场的健康发展。站在商业角度上说,这是从很大程度上伤害了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我一直认为,所谓电子商务的发展,只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将在传统市场中已经非常成熟的商业模式,用互联网这种介质来替代和优化,从而形成这种产业的互联网模式;第二种,则是在互联网环境下,完全依靠互联网的特点而产生的新的商业模式。
前一种诸如网络广告、网络购物、网络招聘;后一种诸如SNS,p2p等等。
就拿网购市场来说,我们将传统的购物模式嫁接到互联网环境中,于是发现对比传统模式而言,有着选择面广、节约流通成本、节约店铺成本等等优点,这些优点造成了网络购物的价格低于传统购物,更多选择和更低价格是网络购物得以兴起的两大支柱,这造就了诸如淘宝、当当为代表的网络商城。
然而伴随好处的,也必定有缺憾,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无法找到经销商,无法真实触摸或者试用试穿商品,这些都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埋下了地雷。而如果得不到切实的解决,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最终损害的是提供店铺的网络商城,损害的也是整个网购市场。
当然这之前并不是相关的平台没有注意到,比如淘宝上购物,我们就知道有支付宝先收货再付款的机制,这其实也是淘宝之所以很快成长的原因。
最新看到的消息说,淘宝宣布,将2010年将成为淘宝的消费者年,1月15日,先行启动淘宝全网消费保障计划,而春节后,,淘宝用户在淘宝网上购物时的权益,将受到电话呼叫中心、。
我仔细看了淘宝的做法,感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淘宝再一次走到了整个网购行业的前面。
这里面有这样几个关键点。
首先,淘宝将原先的购物后进行评分的信用评价体系,扩展到整个购物流程,,。,淘宝网要求商家必须在48小时内与消费者联系积极解决,如果逾期不响应,,并最终由消费者评价打分。并且将赔付任务、投诉举报记录、保证金清单、涉嫌炒信、处罚记录、退款记录、,每个商家都有一个信用档案,这个档案远比现在我们看到的分数要实际和有用得多。
其次,消费者全网购物保障计划,则类似于传统商城的先行赔付做法,其实淘宝已经做了两年多了,不过一直没有推广到淘宝全网,扩大购物保障,需要的是一方面每个商家的认可和相应,其次也需要淘宝承担更大的风险,这次将淘宝将2000万消保基金额度提升到1亿元,就说明淘宝已经做好了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障担保人的责任。
说句题外话,这两天最热门的莫过于百度被黑和Google可能退出中国这两件事情,这次淘宝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再次出击,让人看到了一个业界领先企业的风范,想想我们那些自诩为业界领袖的某些企业,都做过些真正促进行业发展的什么事情呢?
扯远了,回到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来,一旦网购真正解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问题,网购市场飞跃发展指日可待,当然,这需要诸如淘宝这样的网购平台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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